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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施参保职工医疗费垫付制度

2002-12-24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邓全伦 记者 夏桂廉 我有话说

本报讯重庆市市级统筹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以下简称“大病医疗保险”)日前全面启动。其中,参保职工医疗费由保险公司垫付制度为全国首创。

为解决参保职工就医时的经济压力,太平洋保险重庆寿险公司首创并实施了“医疗费垫付制度”:符合大病医疗标准的参保患者入院后,保险公司将首先向医院垫付一定金额的医疗费,让医院“安心”,随后,根据治疗用药情况,由保险公司按时与院方直接结算。据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说,通过这一保险公司直接向医院“买单”的制度,病人及其家属基本上从以往“要治病,先筹钱”的困境中解脱出来。截至目前,太平洋保险重庆寿险公司已垫付医疗费用近90人次,单人最高垫付金额达9.85万元,垫付总额已达70多万元。随着医保面的扩大,重庆市将有近140万人可以得到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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