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哲学系俞吾金教授在2001年2月6日《光明日报》学术版上发表了《人文关怀:马克思哲学的另一个维度》一文。这篇论文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哲学批判地继承了西方人文主义的伟大传统;人文关怀是马克思哲学的一个基本维度。人文关怀概念的主要含义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对人的尊严和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对人类的解放和自由的追求等等。然而,在马克思哲学的传播过程中,其人文关怀的维度却被遮蔽起来了,从而使马克思的理论形象受到了严重的歪曲。甚至当人们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实践哲学(亦可简称为“实践论”)时,仍然会发生这样的遮蔽现象。因为人们通常把生产劳动理解为实践的最基本的形式,虽然生产劳动是有目的的活动,但这一活动却是以劳动者对外部世界的因果律的遵循作为前提的。人们通常以下面这种方式来理解马克思,即自由是对必然的理解,只要劳动者认识了外部世界的因果律,也就在劳动中达到了自由。
这一见解引起了一些学界同仁的困惑,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杨学功副研究员在《哲学研究》2002年第6期发表商榷文章,在肯定俞文“把人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地位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的同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写道:我尤其不能同意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实践论”的哲学解释框架也会导致马克思哲学中人文关怀维度的丧失和遮蔽。他认为,按照文本如实地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就能够合乎逻辑地凸显人的主体地位并对人的问题给予合理的说明。人是实践的主体,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在马克思哲学中,实践问题和人的问题,实践性原则和主体性原则之间,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马克思鲜明地提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因此可以认为,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同时也是一种“主体性的人学”,它为理解人的问题和其他哲学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哲学框架。他分析了过去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所贯彻的“客体优先”和抽象的“自然决定”原则,进一步提出只有把实践的观点理解为一种哲学解释框架或哲学视界,才能把握到它对于马克思哲学的全局性和根本性意义。而这样的“实践论”,不仅不会导致对人的遮蔽;相反,它为马克思哲学中人文关怀维度的凸显提供了根本的哲学前提。事实上,正是由于实践论的哲学视界的确立,人文关怀的维度在马克思哲学中才得到了合理而现实的内在肯定性确认,而不再是一张外贴上去的邮票和标签。因此,固执地认为马克思哲学中存在着所谓“人文关怀”维度的缺失,是没有根据的。
俞吾金教授在《哲学研究》2002年第11期发表的答复文章中指出,杨文显然忽视了:并非对实践概念的任何理解和解释都必定会肯定并弘扬马克思哲学所蕴涵的人文关怀的维度;马克思本人对实践概念的表述与马克思的追随者对马克思实践概念的理解和解释也可能存在重大差异。
在这里,争论的根本分歧点在于:究竟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无庸讳言,澄清这个分歧点对于当前的理论界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此,俞吾金教授提出了理解马克思实践概念的两种尺度的问题:整个实践活动的基础部分是生产劳动,它同时蕴含着两个不同的维度,即当人们从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即人改造、控制自然的角度去考察问题时,生产劳动就成了“认识论解释框架内的实践概念”;而当人们从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乃至整个社会关系,即人改造社会生活和政治制度的角度去考察问题时,生产劳动又成了“本体论解释框架内的实践概念”。他认为,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概念首先应该从本体论,而不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加以把握。如果也需要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的话,那么这种理解必须以马克思的生存论的本体论的维度作为自己的前提,否则就会迷失方向。
那么如何考察马克思实践概念与人文关怀的内在联系呢?
其一,当人们把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囚禁”在认识论的牢笼中时,在本体论上就会出现空场,而这个空场通常是由抽象物质的本体论来填补的。当一种哲学见解建筑在与人的活动相分离的抽象物质上时,它是不可能向人文关怀的观念敞开的。其二,由于整个认识论是研究认识的起源和本质的,所以,实践概念的内涵也势必被这一研究范围所窄化,人们无法通过这个概念把人文关怀的全幅内容都安顿到认识论中来。事实上,在“文革中,人们也重视从(认识论意义上的)实践的角度来理解马克思的学说,但人文关怀并没有通过这样的学说自然而然地彰显出来。其三,认识论的宗旨是通过实践的概念来凸显人的主体地位,从而达到认识自然、控制自然的目的。然而,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破坏表明,蕴含在认识论研究中的这一宗旨恰恰是与人文关怀相冲突的。只有自觉地植入生存论的本体论的视域,认识论才有可能反躬自省,限制主体的无限的欲望,并把自然理解为人的伴侣,而不是千方百计地加以征服的对象。所以,当杨文谈到实践概念和“凸显人的主体地位”时,显然忘记了,对人文关怀的背离很可能已经潜伏在这种无节制的实践活动中。
这就是说,只有当人们走出抽象的认识论的解释框架,进入生存论的本体论的解释框架时,准确地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才变得可能,而马克思人文关怀的全幅内容也会自行向他们展现出来。
上述争论不仅仅拘泥于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以及揭示马克思人文关怀的基本维度,它的启示还在于:当我们习惯性地运用那些熟知的哲学概念来分析现实问题时,是否对这些概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透彻的批判?是否对我们认识问题的“理解的前结构”进行了严肃的反思和真正的拷问?否则,我们在结合时代的任务发现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意义时就会陷入困境,就很难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实现哲学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