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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的旗帜和形象的统一

2002-12-30 来源:光明日报 杨彬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大修改通过的新党章开宗明义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对党的性质的最新概括,是党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深刻理解。“三个代表”思想是党在新世纪高举的旗帜,“两个先锋队”是党的形象。“三个代表”思想和“两个先锋队”的规定,既是我们党历史本来面目真实客观的反映,也是我们党的时代精神和时代风彩的充分展示。准确把握“三个代表”思想与“两个先锋队”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内在逻辑关联,是我们理解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切入点。

第一,体现了党的阶级本性与责任使命的统一。我们党要加强执政党建设,巩固执政党地位,忠实履行好作为执政党的责任和使命,就必须认识到自己既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从“三个代表”思想的内涵来看,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既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使命、责任,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中一切优秀分子、先进分子、精英阶层近百年来为之奋斗和献身的理想追求。正如我们党在历史上夺取政权、实现民主革命曾经凭借了一个十分广泛的统一战线一样,今天我们党要实现中华民族百年复兴的宏愿,也必须把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都调动起来。从执政党建设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只有当好“两个先锋队”,才能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履行自己的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真正当好“三个代表”。如果离开“三个代表”思想的核心内容去空泛议论党的先进性和阶级本性,那就必然要脱离实际,就要落后于时代,“工人阶级先锋队”就会成为缺乏时代内涵和坚实社会基础的抽象概念。对党的性质的概括与表述关系到党在现实及未来社会生活中存在与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三个代表”思想和“两个先锋队”的规定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自身性质、责任和使命的全新认识,突出强调了不管社会历史条件如何变化,党都要牢牢把握决定社会发展前进的三个最具决定意义的要素,都要紧紧依靠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都要把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社会最具创造力、最富有奉献和牺牲精神的先进分子、优秀精英分子团结和凝聚在党的旗帜之下,组成坚强有力的先进部队,领导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向既定的方向和目标前进。

第二,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与现实奋斗目标的统一。“三个代表”思想和“两个先锋队”的规定都是贯彻实践党的根本宗旨的需要。党的性质历来是同党的根本宗旨,同党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实践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为最终奋斗目标,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富民强国、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现实己任。党的全部历史和实践都是为争取和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现实利益而奋斗牺牲的历史和实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和实践。必须看到,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是中国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的价值理念,但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一切优秀分子所追求和奉行的崇高理念。中国传统文化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境界,就生动体现了历史上中华民族无数志士仁人的崇高信念。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以民族兴亡、国家富强为己任,很大程度上是对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其精华的继承和弘扬。从文化生成的历史性角度看,必然是先有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优秀分子、精英人物阶层的前赴后继、可歌可泣的奋斗、流血和牺牲,而后才有了中国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的崛起和成熟,他们踏着先辈的足迹和血迹,勇敢地担负起了领导中华民族走向独立、解放和民主、富强的历史重任。从历史到现实,履行党的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为国家谋富强这一根本宗旨的,从来都不仅仅是工人阶级一个阶级孤军奋战的历史场景。在这个庞大的队伍群体中,汇集了中华民族各方面的优秀分子和精英人物,为之奋斗牺牲、为之肝脑涂地。按照“三个代表”思想的内在逻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都是为人的,是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最终都必须体现和贯彻党的宗旨,都必须以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终目标和最高价值追求。“三个代表”思想的核心是为了人民,“两个先锋队”的规定体现我们党在任何情况下都坚定地、毫不动摇地站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一边,相信人民、团结人民,既要承担领导人民建设现代化国家之任务和使命,又要尽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之责任和义务。“三个代表”思想和“两个先锋队”的规定在贯彻实践党的根本宗旨方面,体现了历史和逻辑的有机统一。

第三,体现了党的执政意识和执政智慧的统一。“三个代表”思想和“两个先锋队”的规定是我们党执政意识和智慧的生动体现。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一方面要不断强化执政意识,因此要不断扩大和巩固作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把党的阶级本性融汇和渗透到这些与巩固执政地位密切相关的因素中去。所谓执政意识主要是指作为执政党,必须时刻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代表谁执政,为怎样的目的与目标而执政。郑重鲜明地回答这些问题,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思想理论保证。另一方面,我们党还必须不断充实和丰富自己的执政智慧。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党领导人民制定修改和完善宪法、法律,我们党还要在社会生活中带头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但要善于把这些要求、方向和利益转换成国家意志,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表达出来,确定下来。党在执政实践中的这些智慧成份,既充分体现了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坚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阶级本性,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伟大智慧在我们党执政意识、执政智慧上的集中体现,是共产党阶级本性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优秀智慧传统的有机统一。“两个先锋队”的规定和“三个代表”思想是我们党和中华民族智慧的精华和结晶。

第四,体现了党的旗帜和形象的统一。“三个代表”思想是党在新世纪高举的旗帜,“两个先锋队”的规定体现了党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形象。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风云和繁重艰巨的国内工作,我们党不仅要做到旗帜鲜明,而且要把握和追求旗帜与形象的内在统一。“三个代表”和“两个先锋队”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为我们党确立了“执政之基”,这个所谓的“基”就是人民群众、人心所向这个最强大、最深厚的社会基础。“三个代表”思想和“两个先锋队”的规定都要求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主要精力用于做群众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争取和团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各阶层、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工作的理解、信任、拥护和支持。作为直接生活和活动于广大群众之中的党的各级基层地方组织,要把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同争取维护群众的具体利益、切身利益、现实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经常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事,办实事。“三个代表”思想和“两个先锋队”的规定,使我们党在中国社会生活中,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实现了旗帜与形象的有机统一,有利于我们党广泛争取群众,赢得拥护,凝聚人心,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稳步推向前进。

总之,“三个代表”思想和“两个先锋队”的规定在理论和逻辑上是统一的,在实践战略上是一体的,在内在要求和外在形象上是一致的。只有认真贯彻实践“三个代表”思想,我们党才能当好“两个先锋队”;只有按照“两个先锋队”的性质模式去建设我们的党,才能在贯彻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做到善终如始,一以贯之。(本文作者系黑龙江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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