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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以上的村实行了依法治理

2003-01-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0日电民政部和司法部今天在京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据悉,目前,全国已有85%的村实行了依法治村,各地农村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在农村全面展开;农村乡镇普遍建立的法律服务所同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一起,面向广大农村,开展了广泛的法律服务,使法律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农村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会议指出,当前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农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规范村民实践活动,着力提高村民的民主素质;培养健康的村民自治观念,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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