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7日电记者郑北鹰今天从国家林业局了解到,国家将放宽荒山荒地荒沙造林政策,个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造林绿化同等享受国家补助,并依法核发林权证,以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工程建设,加快工程区沙化土地治理和荒山绿化步伐。
由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已到了攻坚阶段,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若干意见》,对荒山荒沙荒地造林绿化政策机制作出突破性调整。退耕还林的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可以单独切块安排给造林大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社会组织和个人,享受国家每亩50元的种苗和造林补助,并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登记,确认权属,核发林权证。退耕还林的荒山荒地造林每亩50元的种苗和造林补助,各地可综合不同的造林方式、种苗成本等因素,以县为单位适当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