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7日电医药卫生行业八大学会、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今天共同发出《加强医药卫生行业自律,提高行业诚信服务水平倡议书》。
倡议书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严格按照GMP组织生产,从原、辅材料进厂直至药品出厂,严把每一道工序,严禁销售假药、劣药;禁止在药品销售过程中账外暗中给予回扣以及影响药品采购行为或处方行为的财物或不正当利益;自觉抵制不正当的药品销售行为;产品宣传遵照执行国家《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做到内容必须合法,不做虚假广告。
近年来,对医药行业虚高定价、不正当竞争、回扣与红包等不正之风,社会反响很大,甚至激化了医疗机构与患者间的矛盾。这些问题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管理多个环节,只有这些环节联合起来共同加强行业行为规范,才能较彻底、全面地触动和解决这些问题。为贯彻十六大精神,响应政府反腐倡廉号召,规范医药卫生行业人员的行为,树立行业正气,八大学会、协会共同发起了此次行业自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