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小康生活的界定,类似于国际上通用的生活质量的涵义,包括物质生活状况——食品、衣着、住房、交通等物质条件;生活环境状况——包括空气、交通、水质、绿化等方面;社会环境状况——包括社会秩序、生活安全感、社会道德风尚等内容。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把小康社会界定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小康的社会属性方面,即“是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其二是小康的实现水平方面,它“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1991年国家统计局等12个部门提出了小康水平的16项指标,其中包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恩格尔系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据国家统计局介绍,我国除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蛋白质摄入量、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三项指标外,到2000年其余13项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统计局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进行测算,认为到2000年我国人民生活已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根据世界银行1998/1999年度《世界发展报告》中指标划分,我国在2000年人均GDP约800美元,2001年约900美元,今年可望达到1000美元。
1、首先,宏观层面的小康水平包括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增强、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环境的趋好上。1978—2000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9.52%,1989—2001年年均增长9.3%,都是全球增长最快的。2000年中国GDP达8.94万亿人民币,按可比价格计算,是1978年的7.4倍。世界银行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GDP总量排在世界第六,贸易总量世界第七。工农业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一些重要产品产量均跨入世界前列,如谷物、肉类、棉花、钢、煤、水泥、化肥和电视机居世界首位,而原油、发电量等位次也明显前移。各种商品供应充足,大多数农业产品由长期短缺转向大体平衡,且年年有余,显示了中国经济增长已由供给约束转向需求约束。可见,从宏观层次看,我国国力日益强盛、经济体制日趋健全、对外开放不断提高、社会全面进步,呈现一派小康景象。
其次,微观层面的小康水平表现在居民生活水平、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的日趋提高和不断改进上。第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1990—2001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了62%,这得益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务工收入等措施的实施。而城镇13年间国家先后7次提高工资,居民收入明显增加,2001年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90年实际增加一倍多。1989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刚过5000亿元,而目前已超过8万亿元,每年递增上万亿元。第二,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一是消费总规模不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1990年的8300亿元达到2001年的37592亿元。二是消费结构的日趋合理,如恩格尔系数(购买食物的人均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的比重),城镇从1990年的54.2%下降到2001年的37.9%,农村从58.8%降至47.7%。三是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目前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已超过10平方米,农村达到25平方米,而20世纪90年代初仅分别为6.7平方米和17.8平方米;同时居住质量和配套性能不断提高,城市普及了煤气、液化气,家具、住房装饰、家庭设备等消费支出也成倍增长。四是消费品档次升级换代,从70年代的“老三件”(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到80年代千元级的“新三件”(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再到90年代万元级的电脑、小汽车、商品房等,在农村一些耐用消费品已开始普及。第三,城乡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减少到2000年的3000万,比重由30.7%降至3%左右。城市就业渠道拓宽,各种就业形式发展迅速,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2、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十四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适时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目前,有中国特色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首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到2001年全国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接近1.4亿人,实行养老基金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3121万人,基本做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其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改革全面启动。1999年我国全面推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配套进行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改革。到2001年底,全国97%的地级市已启动基本医疗保险机制,投保职工由1998年的1500万人增加到5000多万人,离退休人员由300多万人增加到1800万人。最后,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十四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提出了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起全国推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到2002年一季度末,全国增加失业保险人数已达1亿多人。最新资料显示:2001年中央财政用于“两个确保”和“低保”支出达508亿元,是1998年的5倍;到2001年底,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为99%,进再就业中心的国企下岗职工99.8%能按时领取基本生活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2001年底的1171万人增加到1931万人;2002年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将进一步增加。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里所说“低水平”,是指我国刚刚进入“小康”门槛,人均GDP水平不高,还有相当比重的人口未进入小康社会;所谓“不全面”,是指总体达到的小康标准主要从经济方面看,侧重于物质文明,而对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则关注不够;所谓“发展不平衡”,是指进入小康社会的人口在全国分布很不平衡,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发展水平不均衡。
首先,从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计委、农业部制定的《全国人民小康水平的基本标准》、《全国农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和《全国城镇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来看,全国目前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已达95.6%,但从不同地域和人口看,情况并非完全乐观。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除市辖区以外的2000多个县级单位中未达温饱线的占22.8%,居温饱线和小康线之间的占63.2%,居小康线和比较富裕线之间的占13.7%,达到比较富裕线的仅占0.3%。从人口看,到2000年全国基本达到小康水平的只占74.84%,接近小康水平的占12.82%,还有12.34%的人口未达温饱和小康。
其次,目前的小康社会还很不全面。据统计,我国目前达到的小康社会基本上处于物质性的生存层次上,以精神性消费、发展层次为特征的小康水平还比较低;目前的小康水平主要停留在个人消费方面,而以制度性保障为基础的公共消费水平还比较低;目前的小康社会基本上限于个人自身的消费满足上,而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还有很大距离。可见,从全国来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仍需进行长期的努力。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人口总量继续增加,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仍然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我国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及时性。
首先,我国工业化任务还没有完成:农业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比较低,工业特别是制造业技术水平不高,产业结构层次低,竞争力不强,服务业发展同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其次,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三农”问题依然存在,城市化进程滞后,地区差距和收入差距有扩大趋势,农业单产不低,但种粮不赚钱,农村有大量剩余劳动力,乡镇企业生产过剩和销售困难,就业问题突出。第三,我国地区差距扩大趋势尚未扭转: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较快,而西部地区发展缓慢,国内生产总值仅占全国18.5%,人均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也明显低于东部。第四,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目前尚有不少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有6000万人处于低水平的温饱,城镇尚有1800万人纯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下。第五,我国人口总量继续增加,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未来5—10年,全国每年新增适龄劳动人口至少1000万,目前尚有1400万城镇下岗人员及1.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第六,我国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国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只相当世界平均水平的1/3,土、水、矿产、森林等生存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第七,我国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2000年,我国人口城市化水平仅占36%,而发达国家已超过75%;我国第三产业仅占国内生产总值33%,而发达国家已达到60%以上;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美国、日本的2.5%,德国、新加坡的3.4%。我国工业尤其是制造业的装备和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1999年我国1000家大型工业企业的总体竞争力在国际上仅排第38位。综上所述,我国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仍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