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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大案 税务整治突破口

2003-01-2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广东施争辉税案和玖成公司税案、浙江台州“12·26”税案、刘晓庆税案,这一系列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涉税大案要案的曝光,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也引发了全社会对诚信纳税的重新认识,无疑成为2002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最大的亮点。

立足当前突出重点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伊始,国家税务总局就把重点督办、集中查处一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作为整顿工作的突破口,不断加大重点督办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据介绍,一般涉税案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伪造、倒卖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重大案件。尽管经过多年的打击整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在沿海地区已得到初步遏制,但在中西部地区仍然时有发生,而且不法分子采取的手段更加隐蔽;二是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三是一些地区骗税案件有所抬头,如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发生在“免、抵、退”税企业的骗税案件。这些案件一般都具有涉及款项数额大、隐蔽性强的特点,严重破坏了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损失。

去年一年,税务系统共检查纳税户212.6万户,发现有问题户数93.2万户,查补税收收入279亿元。其中,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1755件,查补收入总额9.98亿元;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18.66万件,查补收入总额29.58亿元;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5343件;曝光案件10228件。

在2001年查处大案要案取得显著成效,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发案数量有所下降的基础上,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又重点督办查处了258件大案要案。目前从总体上看,重大涉税违法恶性案件已得到有效遏制,涉案数量趋向减少,税收法制不断完善,管理手段日益改进,运行机制逐步健全,税收法治环境进一步好转。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两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就有针对性地加强了与公安、工商、质检、银行、建设、海关等职能部门的合作配合,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如各地警税部门努力从拓宽信息渠道、强化执法手段、清除执法壁垒、保障执法安全等多个层面开展警税合作,丰富了警税合作的内容和领域。

有的地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所具有的强制性措施的作用,弥补了税务行政执法刚性不足的缺陷,使一批重大涉嫌逃税案件得到及时侦破。有的地方警税协作,开展了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集中整治,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无税市场和区域整治,尤其是对有黑社会背景的难点户、钉子户、难缠户进行全面清理,使一批多年悬而未决的老大难问题、疑难问题和抗税案件得到解决。

税务部门还主动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案发规律,利用纳税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分类筛选、排查犯罪嫌疑重点,确定主动打击的对象,通过提高选案质量,使公安机关适时介入,有的放矢,多次成功地将涉税犯罪消灭在萌芽之中。还有的地区税务部门充分借鉴、利用公安部门“全国网上追逃系统”将潜逃的涉税犯罪嫌疑人上网追查;利用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清查漏征漏管户;利用公安机关的“治安耳目”为侦破涉税案件服务;借鉴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手段,确保涉税案件依法审理。

实践证明,警税协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满足了新时期打击涉税犯罪的要求,行之有效,也为强化部门协作提供了好的经验。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实践多次证明,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税收法治意识,是形成依法纳税良好社会风尚的治本途径。两年来,税务总局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重点强化了新闻宣传力度以及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并产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与此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做好群众举报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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