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30日电 国家经贸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酒类产销管理,规范酒类产销秩序。
近年来,我国酒类生产发展很快,但在酒类产销快速发展中也存在着小酒厂数量众多、产品质量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这些问题严重扰乱了酒类产销秩序。
通知指出,各地经贸部门要针对当前酒类产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对酒类产销秩序进行规范。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各地经贸部门要强化对酒类批发和零售环节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零售商贩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经销假冒伪劣酒的违法行为。督促酒类批发市场、批发企业和零售商贩严把酒类进货质量关,发现假冒伪劣产品立即封存销毁。
国家经贸委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国内酒类产销管理的成功经验,加快酒类产销管理立法工作,使酒类产销管理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