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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质量总体水平提高

2003-02-0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王光荣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王光荣)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的2002年第4季度抽查结果表明,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产品低炸、火险、散筒等致命缺陷明显减少,使用违禁药物氯酸盐的现象逐步得到控制。

本次抽查覆盖我国烟花爆竹主产区湖南、江西、广西等13个省、自治区,主要包括具有较高危险性的地面礼花类、升空类、吐珠类、爆竹类产品。

质量较好的产品,地面礼花类的有浏阳市牛石出口礼花厂的“16发东方争艳”牌、江西省李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的“魔蛇”牌等,小礼花弹类的有广西合浦县杨梅烟花厂的新式柱形小礼花弹、湖南省醴陵市恒益出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的小礼花弹,爆竹类的有南平市塔前花炮厂的“九峰”牌龙凤礼炮。

质量较差的,爆竹类有宜春市康虹花炮厂的特装大地红、当阳市万欣烟花有限公司(湖北)的“万欣”全红炮、郎溪县梅渚镇娱乐烟花炮厂的“金麒麟”龙凤高升炮,小礼花弹类的有西充县凤和烟花鞭炮厂(四川)的“凤竹”牌礼花弹,吐珠类的有辛集市王口烟花总厂(河北)的8发闪光雷,地面礼花类的有缙云县烟花厂的“好溪”雷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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