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遏制污染反弹、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的行动。在广大群众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严查”行动有效地遏制了污染反弹上升的趋势,大大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使环境质量普遍得到了改善。“严查”的实践还表明,遏制污染反弹需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才能巩固污染治理的成果,不断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善环境质量,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在“严查”行动中,全国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2.9万人次,检查企业38.9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26万件,现已结案1.26件。其中:陕西省查处了渭河、汉江、延河、窑野河4个重点流域的641家环境违法企业;甘肃省取缔123家小水泥厂,关停521家土小企业;山西省取缔4892家土小企业,关停1434家污染反弹企业和长期不达标企业,责令1357家企业停产整改。
在“严查”行动中,51名违法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山西省阳城县环保局原局长赵璋信、原副局长赵余庆成为我国因环境监管失职而承担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在“严查”行动中,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0多个城市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部分省、市还实行了有奖举报制度,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严查”,改善了环境质量,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为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2002年,北京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了203天,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9%;山东省境内的沂沭河流域81.8%的断面,COD排放达到了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水质标准;山西省太原、晋中、临汾等重污染城市市区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晋洋湖、迎泽湖和汾河上兰断面的达标率达到100%。
然而,面对累累硕果我们还应该看到,环境污染反弹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从企业方面来看,一些地区的“十五小”和“新五小”屡禁不止,它们更具有隐蔽性和流动性,加之各地环境执法队伍人力、物力方面的缺乏,遏制“十五小”死灰复燃的难度不断增大。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还存在着造纸、印染、化工、水泥等规模小、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的土小企业,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企业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擅自闲置或不正当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现象仍比较普遍。同时,还有相当数量的老工业污染企业生产设备老化,跑、冒、滴、漏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从管理上来看,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环保部门的执法力量也比较薄弱,执法装备和现场监督手段落后,无法满足工作的需要。一些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还比较严重,对于上级环保部门的正常执法检查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加以干扰,甚至公开为企业的环境违法百般辩解。部分基层政府,尤其是县、乡级政府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违反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的现象较为普遍,漏批、漏管、违反“三同时”的问题较为突出。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提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的工作要长期进行下去,执法力度不能减,要求不能降。污染不止,严查不停,要做到“反复抓、抓反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今后在巩固“严查”成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防止违法新建污染项目。同时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关闭和淘汰污染严重、工艺设备落后的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还要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建立政府领导环保培训制度、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和离任环保审计制度,对完成既定环保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量化考核,推行环保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要依靠高科技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实现环境监管自动化,建立、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在线联网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