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有关人士认为,改变我国医药行业的现状,不仅仅要靠提高科技创新、增加资金投入,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科技创新市场化机制。关键是体制的创新和机制的创新。因此,政府、企业和科技界都应发挥各自的作用,使科技创新机制和创新成果产业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
首先,政府应通过对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和市场信息的引导,推进企业和科研单位瞄准国际水准和国家目标,进行技术创新。如科技部日前正式宣布全面启动实施的“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项目,便是12个“十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之一,其总投入高达64亿元。其次,在立法、制度和市场方面,国家要加大为医药企业的发展及消费者提供权益保障、咨询与服务的力度。长期以来,国家针对医药企业多、小、散、乱等现象,一直在做种种努力:《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出台;针对医药行业的重复建设,国家经贸委还发布了《关于医药行业制止重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另外,国家还要对企业采取“扶优扶强”的政策,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最后,政府对技术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不但要进行资本扶持,还要在技术和人才方面予以扶持,帮助这些地区发展有资源优势的医药产业。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要重视非专利药物的研究和开发,也要研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要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同时,要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同建立技术开发机构,缩短我国企业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努力实现医药行业“十五”规划的目标:有10种创新药物实现产业化,其中部分完成国际注册,并进入国际市场;50种左右创新的生物工程药物投放市场,其中部分进入国际市场;2—3个中成药正式进入国际市场。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医药企业还没有充分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所以,医药企业要着眼于未来的激烈竞争,痛下决心,尽量增加企业用于研发的投入,增强竞争力。
一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创新药物的研发;二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转变经营方式,搞好资本运营,精心调整产品经营结构。三要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分工合作,结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培养自己的产品开发体系;四要加强网络信息化管理,并使中药现代化与生物技术产业化相互渗透,实现双赢。
科技界要充分利用国家支持和企业需求的机遇,面向市场和社会大力进行科技创新研究和开发。
在新药研发过程中,医药科技单位要将自身的人才、技术优势与企业的经济、经营优势相结合,密切与企业的合作,特别加强新药研发的上游合作,共同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要探索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途径和形式;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和产业服务,使科技成果向产业化的转变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