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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积极推进人事工作改革

2003-02-11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张新建 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近几年,卫生部人事司及各级卫生人事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检验标准,积极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人事干部工作观念、思维模式、制度模式和工作方法模式,取得多项改革成果。

——干部选拔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近两年,卫生部在实行公开选拔司局长的同时,对部机关各司局的25个处级职位也进行公开选拔。选拔中,坚持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要条件;干部任命前普遍实行公示;新提拔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对能力与业绩平庸的干部进行了调整,改任非领导职务。这些改革措施有效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渠道,增强了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增加了群众参与程度,使得一批具有真才实学、年轻有为的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

——初步建立起以聘用制为核心的新型用人制度。近几年,各省、市卫生部门均按照按需设岗、按岗择人、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的要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全员聘用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事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促进了人才流动,增强了职工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上岗人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加快了分配制度改革。各地卫生部门在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实践中,着重体现绩效优先、按劳分配,兼顾公平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扩大了卫生事业单位的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了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例如青海省卫生厅要求各单位普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并从2001年起对厅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领导、医学首席专家实行年薪制;天津市开展了岗位工资制和年薪制改革试点;广东顺德市卫生局开展了干部职工责任年薪制试点,对受聘上岗人员划分等级,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领取不同职级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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