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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封杀食人鲳说起

光明论坛
2003-02-11 来源:光明日报 胡建新 我有话说

据报道,南京海底世界欲保留食人鲳的事件,在媒体关注、万众瞩目之下,终于以国家渔政局正式电令江苏渔政部门“杀无赦”而告一段落。为了解民众对封杀食人鲳的看法,南京电视台前不久作了一次专题调查,结果有60%的市民赞成保留;另一家媒体的调查也显示,67%的市民取支持保留态度。经过调查还得知:南京仅有6%的市民见过食人鲳,了解食人鲳危害的更是少之又少。

从调查结果的表面看,“民意”普遍支持南京海底世界保留食人鲳以作观赏、研究之用。换句话说,这一“民意”与国家有关部门全面彻底封杀食人鲳的决定产生了矛盾。据国家渔政局有关专家解释,南京部分市民由于不了解而赞成保留食人鲳的想法可以理解,但国家颁发对食人鲳的“必杀令”之所以没有任何“特赦”的条款,就因为食人鲳是一种极为有害和极其残暴的肉食性鱼种,它没有天敌,一旦适应我国的生态环境,其危害之巨大、后果之严重,会让我们戴罪千秋。我想,当市民们了解了这些情况后,自然会举双手赞成国家关于彻底封杀食人鲳的决定的。

由此我想到了如何看待“民意”、引导“民意”的问题。

一般而言,“民意”是人民意志的具体体现,不仅反映着人民群众的呼声,而且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政府机关,无疑应当以人民的意志为意志,在作决策、颁法令、抓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真正把代表人民、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但是,由于事物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也由于对某些情况的了解不够清楚、掌握不够全面,有些群众对某些具体问题的看法可能会产生一些偏差,这是十分正常的。作为政府有关部门,既不能对群众的意见置之不理,也不能因为有不同意见而朝令夕改,而应当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和疏通引导工作,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打开天窗说亮话,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请楚,把问题的利害关系说明白,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真相、全面掌握“底细”,进而积极参与到事件中来,推动有关政令的顺利实施。

综观现实当中发生的一些所谓“群众不配合”的事件,固然有着各种复杂的成因,但有关部门事先没有做好工作,对群众的解释没有及时到位,往往是引发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老百姓是通情达理的,他们信赖组织、服从管理,一旦组织作出某些决定,尽管有时并不乐于接受,但只要你把情况向他们解释清楚,他们就会顾全大局、认真执行。这正是中华民族深明大义的传统美德在普通老百姓身上的体现。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意”是可以引导的,关键在于有关部门会不会做工作、是不是真正把老百姓当作自己的“衣食父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越来越强。如何在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意志的同时,正确看待和妥善处置某些需要解释与引导的“民意”,已经成为一个崭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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