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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借壳“补课”

2003-02-1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严红枫 本报通讯员 诸新民 我有话说

本报讯 为让孩子享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宁波市教育局三令五申,要求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利用寒假给初、高中生补课。然而,该市补课现象却依然存在。

寒假一开始,宁波市有关部门就接到举报:市区曙光中学的学生已在补课。该校门卫告诉记者,寒假期间,确实有学生在学校上课。每天三节,上午一节,下午两节,都有学校的老师辅导。

但该校初三年级一位负责人断然否定了学校“补课”的说法。她说:“补习班是由宁波科技进修学院(社会力量办学)开设的,由他们招生,报名收费,复习资料也由他们提供,学校没有收学生一分钱。为了便于教学和管理,所以他们才租我们学校的教室,并聘请原带班教师进行辅导。”

这位负责人接着说,补习班是自愿报名的,主要是初三学生。所谓的“快慢班”,是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划分的,其中一部分成绩好的学生是为即将举行的自然、数学等学科竞赛而复习备考的;另一部分成绩较差的学生主要是补习功课。她还特意强调指出:正因为有“快慢”班之别,才不是“补课”。

记者电话采访了科技进修学院一位知情的老师。他证实:补习班确实是由他们学院举办的,事先双方已经明确:补课与曙光中学无关。这位老师透露,按规定中小学校是不能补课的,但社会力量办学的可以补,所以双方就这样合作了。

在宁波,一些中小学校借社会力量办学变相补课之风依然盛行,确保减轻学生负担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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