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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雷锋精神要与时俱进

2003-03-04 来源:光明日报 辽宁省委文明办调研处副处长 王一民 我有话说

一种伟大的精神的传播和继承,需要由带有广泛影响力、深入人心的活动来作为载体。今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如果我们倡导、组织的学雷锋活动的形式与内容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需要和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的变化,便会造成学雷锋活动和现代人在思想上和行为上的隔阂甚至背反,从而弱化、消解和破坏雷锋精神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从整个社会来看,对学雷锋活动的组织和倡导,应当注意这样几种关系:一是有组织的、长期性的活动与个体、自发的行动的关系。一方面在目前情况下必须注重有组织的、长期性活动对人们的积极引导作用;一方面这些活动必须以个体的自愿行动为基础,能够充分调动自觉性并充分包容形式多样的个体行为。二是在活动中体现雷锋精神实质和同市场经济下人们的思想、行为方式衔接的关系。离开了雷锋精神的实质,学雷锋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停留在简单层面的活动代替不了学雷锋活动,也代替不了雷锋精神,但同时又必须找到正确的切入点,使活动得到拥护,得到广泛的支持,适应人们思想观念的发展变化,满足现实人们的精神需要。三是在活动中弘扬雷锋精神和实实在在办实事的关系。学雷锋活动是一个弘扬和实践雷锋精神的过程,同时它的内容应当必须能够服务社会、真正满足人们需要。近些年,广泛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在社会各个层面开展的志愿者、义工活动是一种很好的形式,但一方面志愿者活动本身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和完善,另一方面,还要创造更多体现雷锋精神实质、能吸收更多群众参与的新活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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