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也取得显著成绩。尤其是2002年,高校毕业生数达到145万,截止去年12月底,就业人数达116万,就业率约80%。在20多万待就业毕业生中,约50%的人也正在以“灵活、临时就业”等各种不同的方式从事着短期工作。绝大部分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但同时也应看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因此,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突出紧迫的任务。
目前,毕业生数量的成倍增加并且持续攀升,这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12万,而1999年只有101万,短短四年净增111万,增幅达110%。如果我们还继续用四年前的工作方式、模式套用今天的新情况,显然是行不通的。同时,大众化的高等教育已不仅仅是量的变化,高等教育的入学起点、社会需求、培养模式、教学方式等发生了一系列结构性的变化。这个结构性的变化,突出的特征是多样性,既要培养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也要造就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还要承担着培养大量高素质劳动者的任务。
现在,对深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高等学校的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培养人才,如果培养的人才不能充分就业,就不可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就会在我国人力资源缺乏的情况下又出现人力资源浪费。应当看到,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要与市场和社会的要求相适应。毕业生就业中出现的结构性矛盾,包括地区结构、层次结构、专业结构等,从教育系统内部看,尤为突出的是专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毕业生就业。所以,深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已是当务之急。因此,要打破运行了几十年的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专业设置模式,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强有力地推动建立与市场、社会相联系的专业设置新机制。同时,高等学校要根据不同的办学层次、类型和定位,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以适应社会的不同需要。
努力创建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机制,主要是指建立起一套系统的、完善的新制度和新机制:
——科学的就业率公布制度。就业率是一个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职业前景的直观反映,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将其引入大学排行榜的指标体系之中,这足以说明毕业生就业率在衡量学校办学状况中的重要性。目前,就业率的统计时间、方法和内涵界定尚存异议,但没有人否认就业率的作用。因此,公布就业率不是方向问题,而需要进一步改进方法,同时,在教育系统内部要把事业发展计划、专业设置和办学水平评估与就业率适度挂钩,从国家、地方、高校三个层面形成招生、培养、经费和就业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有利于促进创业的制度。大学生不仅是现有岗位的占有者,而且应该成为就业岗位的创造者。尽管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数量还不多、规模还不大,但其意义重大。因此,我们要建立促进大学生创业制度,积极鼓励大学生创业,为大学生创业创造条件、铺平道路。
——待就业登记制度。近年来,毕业后暂时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呈增多的趋势,对此要给予足够重视。待就业毕业生情况复杂,要注意掌握他们暂时待业的原因和动态,分门别类地采取不同的措施。待就业登记制度主要是针对那些想就业而又暂时无法就业,确实需要帮助和指导的毕业生。对登记的毕业生,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要提供周到、便捷、高效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职业能力培训制度。包括对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对待就业毕业生的培训。争取用3—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对就业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使之尽快达到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同时,有组织地培训待就业毕业生,提高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要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系统化的培训系统,并注重提高效率和效果。
——就业市场管理制度。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市场发展迅速,在毕业生就业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市场的发育还不充分、不完善。因此要建立毕业生就业市场规范制度,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规定》,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培育市场的力度,另一方面加强管理和规范市场,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作者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