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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实现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法律化

李鹏在甘肃代表团强调
2003-03-1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赵承、茆琛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12日上午参加了甘肃代表团全体会议,听取代表们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李鹏强调,各级人大要把监督工作放在和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实现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律化,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代表们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踊跃发言、气氛热烈。陆浩、李定凡、卢克俭、马彩云、阎三忠等代表认为,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监督等方面,开创了新的局面,为初步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突出的贡献。代表们还就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鹏在认真听取了代表们的发言后说,权力是需要有监督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就容易产生腐败。九届全国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方面取得较大进展,特别是加强了对预算工作和经济工作的监督。地方人大在实践中创造了一些新的监督方式,开展了述职评议、代表评议等,起到了监督和警示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赋予人大的权力,使监督工作走上规范化的道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重视监督法的制定。目前,监督法草案已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初步审议。希望十届全国人大继续做好对这部法律草案的审议工作,使它尽快出台。

李鹏说,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立法工作仍然任重道远。目前,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会不断出现新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制订新的法律,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

李鹏说,地方人大要不断开拓创新,在立法工作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域差别很大。在没有全国性的法律之前,地方人大可以围绕经济建设、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可以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保障地方经济的发展。

李鹏说,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甘肃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甘肃现在还是欠发达地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甘肃要加快发展,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找到新的发展思路。甘肃省水电资源、油气资源比较丰富,兰州是重要的交通、通信枢纽。甘肃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搞好经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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