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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张庆成(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四川省副主委)
2003-03-1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吴春燕 我有话说

在世界很多国家,年龄歧视是被法律明文禁止的,除非雇主能举出令人信服的科学证据,说明特定年龄限制与该单位的工作有何具体的联系,并且这些证据被权威机构和法院认同。为了保护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希望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禁止在劳动力市场上出现诸如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户籍歧视、相貌歧视、身高歧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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