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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十一人误食河豚鱼中毒

2003-03-2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梁娟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西安3月21日电3月19日晚至20日上午,西安市西电医院、军工三院和安庆医院先后收治了11名误食河豚鱼中毒病人,其中有2人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3月19日,两名捡破烂的人在西安市莲湖区捡到了一些河豚鱼,他们根本不认识河豚鱼,将鱼以1元500克的价格卖给或送给了周围的邻居,大概有15人当天吃了河豚鱼,当晚就造成11人中毒。

中毒事件发生后,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局连夜在全区内对水产店、水产批发市场进行了排查,并重点对丰登南路垃圾场、附近居民家里以及卫生保洁员进行了调查。20日中午,工作人员从事发地丰登南路垃圾场和附近居民家里查收到河豚鱼40多条。检查时,工作人员还发现一家市民正准备食用河豚鱼。目前这40多条河豚鱼的来历还没有查明。

记者在市卫生局看到工作人员查缴到的河豚鱼,这种鱼头大肚子大,尾巴细小,身上有鲜艳斑纹,表皮无鳞光滑。河豚鱼含有的河豚毒素(TTX)是一种剧毒的神经毒素,其毒性比氰化钠还大1000倍,2毫克就可以致成年人死亡。分布在河豚鱼卵巢、肝脏的毒性最强,肠内容物次之,皮肤和肌肉多为弱毒或者无毒。

吃了有毒的河豚鱼后,口唇发麻,头痛、腹痛、持续呕吐、呼吸困难,同时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直到呼吸和心跳停止,一般中毒的人会在4到6小时内死亡。西安市中心医院专家提醒市民,吃河豚鱼后发现有上述症状者,应及早送到设备齐全的正规大医院进行对症治疗。据了解,这次在中毒事件中死亡的两人就是在附近诊所治疗无效后才转到医院,丧失了最佳的抢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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