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七子文学运动兴起于明弘治初,至万历中期落潮,其所处时段恰与中晚明社会剧烈转型的进程相合,然而竟能波澜迭进,绵延近百年之久,当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及内在的某种合理性。但长期以来,学界对其评价却一直很低,尤其是因其提出的“复古”主张及后来遭到文坛革新派的排摈,竟至于被看作是与晚明社会发展趋势相龃龉甚至背道而驰的一种潮流。唐宋派、公安派对前后七子弊端的勘正遂被看作中晚期文学发展的一种动力学机制,这使得七子派的文学举动只能作为一种负面形象出现于研究序列之中。
所幸的是,这些年来在学界诸人的努力下,覆盖于前后七子身上的历史蒙尘正在逐渐揭去。就目前初步研究的情况看,对前后七子运动的肯定,不仅在于它在文学发展的链条上所具的不可省略性,更重要的还在于它以文学的方式积极介入中晚明社会的文化进程。同时,也只有置于这一更大的语境中,才可能对它在文学层面上提出的一些动议有切实的把握,并可将其与公安派的一些思想取向贯通起来认识。关于这点,可以通过前七子在运动初期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加以考察,在具体的分析中便能看到,这些观点实已超出了“复古主义”、“形式主义”等的概念化评判与封闭式的流派限定,一直纵贯于整个明后期,成为后来思想展开的一条重要主线,并借此塑出了自身在重大转型时期不可轻易替代的理论形象。
首先是,民间性或民间化的思想。前七子的民间化关怀体现于他们的乐府诗创作、散曲与歌谣创作、文学批评学等方面。我本人对乐府诗制作中的民间性问题作过研究,虽然前七子的这种拟作与其复汉魏之古的主张有关,但其中所包含的对民间性意义的标举却反映出了对整个中晚明社会文化下移的一种敏锐感受。李梦阳、何景明等都曾以“礼失而求诸野”的说法来概括他们对这一时代转型的基本认识。虽然差不多同时在江南一带有吴中派作家对世俗化趋势所作的积极认同,但多表现在个人的生活感受上。相比之下,前七子的民间性、边缘性意识更具有一种整体性的视野,故尤其值得注意。由文学的层面上来看,前七子的民间化创作还存在着明显的语言与意义间的不和谐,这仍与他们的复古论有一定关系。因此,一方面是民间性意义的积极探索与融入,另一方面在语言的层面上则采取了比前期的正统文学更为艰涩、离当时的民间创作更远的一种形式。但尽管这样,前七子所提出的“向民间学习”的主张却影响了近百年间的明后期文学,这也应包括与七子派异趣较大的公安派,比如袁宏道等人便曾对民歌表示出明显的爱好,并努力使自己的创作通俗化,甚至于不惜被人说成是肤浅的、俚俗的等,从而表明二者于时代的精神倾向上有息息相通之处。当然,袁宏道的创作不像前七子那样受到语言上的桎梏,更能化得出来,找到语言与意义间的平衡与和谐,则有赖于时代的演进。
二是情感论问题。前七子中李梦阳有“天下有窍则声,有情则吟”之说,徐祯卿有“因情立格”之说等等。虽然置于唐宋以前的批评史上看,情感论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学说,但考虑到前七子之前,有一个相当长的以理学思想及“文以载道”为创作准则的时代,可以想见情感论在当时的提出实有发蒙启蔽之功及振荡人心的效果。尤其是前七子注入于其中的代表时代精神的新解释,即在正与变的关系,强调了情的“变”的方面,以有别于儒家诗论中的情感之“正”论;在雅与俗的关系中强调了情的“俗”的方面,对情感作了平等主义的、倾向于世俗人情的解释;在公与私的关系中,强调了情的私人化、个人化特征,即一种有别于整体主义的“自鸣”之情。从中也可以看到,前七子情感论的作用范围已绝不限于文学上的解释。情的概念,在晚明最为流行,波及到理学、宗教、文学等各个方面的思想重组,并导出了一些相关的概念,比如性灵论等。以前我们曾以主“性灵”的话头来演绎公安派与七子派形式主义间对立的逻辑,但这只是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尽管性灵论不同于情感论,这与性灵论由于受到佛教与心学的影响而带有去人欲的超世俗性特质有关,从而像汤显祖、袁宏道、屠隆等均有在“情”与“性”之间徘徊的情况,感到情、情欲对心性的戕害、侵扰、限制等,并试图通过对情的克制而获超越性的境地,从而反映出了晚明情感问题的复杂性。但另一方面,性灵论的产生又明显受到情感论的启导,具有相同的时代基础,都包含了对个性的强调及对“理”的逆动等,由此又可推断出公安派与七子派之间存在的一种血脉关系。
三是审美主义的主张。这既表现在情感论的倡导中,也表现在七子派对声律、比兴、格调等形式化要素的强调上,从而与明前期“文以载道”的尚质主义相异趣。在晚明时期有一种可称为“文学性”的东西得到了极大的恢张,从文士而至僧道、山人等,在整个朝野发展为对写诗作文的普遍兴趣,同时又有传奇、小曲、民谣等亚文学的繁荣,这与晚明社会的感性学趣向是一致的,而前后七子文学运动则是这一潮流的引领者,以至使理学/心学等感到了巨大的压力。一些接近心性之学的文学家如唐顺之、袁宏道等都曾在一个时期试图对之作出某种抵制,而唐宋派、公安派等不满于七子派也与这一因素有关,也就是不满于七子派过于文学化的倾向。
我指出这点,主要还是想借此关注一下前后七子在整个中晚明文化结构系统中的位置。就当时造成的影响来看,在明后期文化的主要流向中,至少有三股思潮值得注意,一是以道德论、心性论为旗帜的心学思潮,二是由部分政治家与理学家的思想主张为线索的实学思潮,再一就是以审美主义与感受论为特质的文学思潮,如果暂时不论其间存在的交叉及其他复杂情况,这三股思潮各代表了一种倾向、一种需求或一种目的,都有其出现的理想及自身的合理性。在整个文化格局中,它们不是单线型地孤立发展的,而是长期处在一种掣肘、冲突、消长的过程之中,从这个结构的角度看,似乎每一种存在都是为克服他者的弊端而存在的,就此而言,中晚明以来的审美主义就不单是一种文学现象,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体现了一个重要的文化侧面,由此而对其他侧面具有结构性互补的作用。毫无疑问,前后七子是审美主义文学思潮的主要代表,这是就它们的理论主张、主导文坛的时间、对整个中晚明文学的导向及参加或追随的人数等而言的,以这些尺度来判断,唐宋派与公安派都还是较小的流派,而且在典型性方面也都具有兼类性,既具有文学性的方面,同时又具有反文学性的方面,所以可以将它们看作是审美主义思潮的一个变异或次状态,还不能算是主脉或代表。
由这些简单的叙述可以看到,对前后七子文学运动的深入研究势在必行,并有希望成为重新激活整个明代后半段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契机,然其前提之一,则在于研究视角的重大转换,这包括需要将不同的文学流派置于一更大的认知框架中来考察,及将其与社会文化的演变过程紧密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