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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小学生也可享受助学金

解决贫困生上学有新招
2003-03-3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3月25日电这两天新疆乌鲁木齐市近万名中小学生享受到助学金。从本学期开始,乌鲁木齐地区的贫困中小学生也能享受助学金待遇了。

本次贫困中小学生助学金的发放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课本费、寄宿生生活费而未入学和可能辍学的贫困生。助学金原则上集中分配到校,不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主要用于解决贫困生课本费、寄宿生生活费。

根据现行行政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本次助学金发放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办法,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及各区县教育局都要设立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专款。助学金的来源渠道有:财政拨款、学校预算外资金收入的5%,并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捐款和资助。助学金资助对象每年评定一次,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老师及学生证明,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学校再集体报上级教育部门。学校确定的享受助学金贫困生的名单及金额要用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增加透明度,各区县教育局要确保助学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如发现挪用、挤占助学金专项经费,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财政局将停拨该区或该县的助学金专款,并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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