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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称道的“订单劳务”

光明论坛
2003-04-01 来源:光明日报 南琳 我有话说

2月22日,《人民日报》以《4万民工工资为何无一拖欠》为题,介绍了山东惠民县发展“订单劳务”的做法。他们首先摸清本县富余劳动力的“家底”,再去全国各大企业寻找市场,按照商品生产、销售的内在规律去经营“劳务”这个特殊的“商品”,实现了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力市场的成功对接。这种做法值得倡导。

“订单劳务”好就好在顺应了当前农村的形势,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惠民县发展“订单劳务”,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率和工资按时发放率均为百分之百。这是很了不起的。由此打响了“惠民劳务”的品牌,外地不少农民通过该县劳动部门外出打工,该县每年输出的务工人员有百分之二十不是本县的。“订单劳务”有效地解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说它为“打工族”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再恰当不过。

毋庸置疑,外出务工,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经济落后的地方,“打工”已成为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从长远来看,加快县城经济发展和农村奔小康步伐,外出务工也是一个重要举措。而当下,不少地方的外出务工是一种散乱无序的状态。说“散”是指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管理,农民外出务工大都是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呈松散状态。说“乱”,是指对市场用工状况稀里糊涂,外出务工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存在着相当的盲目性。在这种情况下,上当受骗的现象屡屡发生,至于找不到就业岗位、打工后工资不兑现的事更是比比皆是。国家有关部门指出,近年来外出务工中的劳动纠纷案呈不断上升趋势,尤其是拖欠民工工资表现最为突出。辛辛苦苦打工,连血汗钱都拿不到,民工怎不心寒?

毫无疑问,外出务工需要引导和规范。如何引导和规范?发展“订单劳务”不失为高招。从惠民县的举措中不难看出,政府引导、劳务公司主导、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一条龙服务,是“订单劳务”的核心;成建制输送劳务,只“批发”不“零售”,是“订单劳务”的主要手段。这至少启示我们,在农民外出打工这个问题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责无旁贷,大有可为,要做的工作很多很多。那种外出务工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插手”的认识,是有害的。

如何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流动,如何更有效地保障外出务工者的合法权益,这是各地应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的一个课题。我们不妨向惠民县取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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