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这个论断深刻揭示了历史发展规律与主体创造的内在统一关系,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得到了深化。为什么说历史发展规律与历史主体创造活动是不可分离的呢?
第一,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就是历史主体创造行动的规律。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历史的产生与发展,都紧密地与人的活动联系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一个充满矛盾和斗争的、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贯穿其中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是社会的基本矛盾。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过程是从生产力的发展开始的,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并最终导致上层建筑的变革。社会基本矛盾就是这样导致了生产方式依次更替、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演进,这就是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这个基本规律是通过历史主体的实践活动表现出来的。一种生产方式代替另一种生产方式,一种社会形态代替另一种社会形态,都需要主体的自觉创造活动,没有主体的自觉活动,社会历史规律也就不能实现。例如,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如果没有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不断发展,没有历史主体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这个规律也就不能实现。正因为社会历史规律一刻也离不开历史主体的创造活动,因而恩格斯把社会历史规律看作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34页)。
第二,历史主体创造活动必须遵循历史发展规律。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尽管离不开人的自觉活动,但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又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制约着人们的社会活动,无论人们意识到还是没有意识到,它都要发生作用。人们的自觉活动只能加快或延缓历史发展的进程,但任何阶级、阶层、利益集团或个人,都不能改变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和总过程。社会历史规律之所以制约历史主体的创造活动,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社会历史规律根源于社会存在的客观条件,是通过这些客观条件表现出来和发生作用的。人们的自觉创造活动,不是无条件的,而是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之上,如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自然环境、人口、社会关系、文化传统等。人们的自觉创造活动,必须尊重,不能超越。马克思所说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85页),正是对这一点的深刻揭示。
第三,历史主体的创造活动具有自觉能动性。承认历史规律的决定性,并不等于说人们在历史规律面前是无能为力的。历史和现实表明,主体创造活动并不都是消极无为、盲目被动的,而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是主动的。在主体的创造活动中,主体可以认识规律、把握规律,按照历史规律的要求进行活动,实现自身的目的,这就是历史主体的能动性。历史主体对历史规律的能动性,主要是通过主体能动的实践活动来体现的。在实践中,主体在研究规律、认识规律的基础上,力争按照规律所揭示的客观要求办事,当人们没有达到自己实践目的时,就会认真反思,重新认识规律,调整行动,重新实践,直到达到自己的目的。例如,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初期,对发展民营经济的意义认识不足,采取种种办法限制,这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后,通过总结历史教训,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营企业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这就极大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同时使我国的经济焕发出蓬勃生机。这就是历史主体发挥自觉能动性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