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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家殷承宗维权上法庭

2003-04-0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6日电 著名钢琴家殷承宗因被侵犯著作权及表演者权利纠纷,近日将上海音像出版社、上海南新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北京新华外文书店股份公司音乐书店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旅美钢琴家殷承宗是钢琴协奏曲《黄河》、钢琴伴唱《红灯记》的著作权人。2001年,殷承宗与上海南新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签订演出协议,约定其2002年1月2日在上海大剧院演出钢琴协奏曲《黄河》及钢琴伴唱《红灯记》,但在合同中没有就演出的录音、录像及制品发行作出约定。在演出中,上海南新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未经本人同意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现场录音,并将录音带提供给上海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2003年1月13日,殷承宗在北京新华外文书店股份公司音乐书店购买到《2002年殷承宗上海倾情演绎-2002年1月2日上海大剧院演出现场版》CD光盘,光盘彩封上标明:上海南新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供版,上海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殷承宗认为,上海南新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供版、上海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要求:上海音像出版社、上海南新雅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北京新华外文书店股份公司音乐书店停止销售侵权CD光盘。

据悉,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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