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在高等学校开展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并在52所院校进行试点。1998年冬,教育部批准建立包括53所院校在内的32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3个高校共建1个基地,下同),北京师范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华南农业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农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牧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安徽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大学、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大连理工大学,郑州大学,西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