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平“黑哨”案已经尘埃落定,北京宣武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但这一判决很快引发了一场司法解释之争——法院认定龚建平的罪名是“受贿罪”,而非检察院公诉时的“企业人员受贿罪”。长期以来,司法解释权只有最高法院独有,1981年后,最高检察院被赋予一定的司法解释权,从此围绕司法解释的不同意见屡见不鲜。龚建平的被捕和被公诉,是按照最高检的有关“企业人员受贿罪”司法解释进行的,但法院却是按“受贿罪”判决的。因此,专家呼吁出台“司法解释法”,规范和避免司法实践中诉、判罪名不统一的状况。
[值班总编推荐] 外卖骑手强制休息,权益该如何保障
[值班总编推荐] 古村因文化赋能... 老寨凭乡村振兴...
[值班总编推荐] 如何推动代表建议工作提质增效? ...
张烈鹏:写活旅行的三重境界
有人说,旅行有三重境界:观天地,遇众生,见自己。窃深以为然。捧读许道连书稿,对此更是深信不疑。这部作品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运用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浓墨重彩地写活了旅行的三重境界。【详细】
艺术箴言|新国漫时代:市场、技术与文化的三重奏
【详细】
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党的领导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