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向社会各界公布行政审批制度等方面实行“彻底放权”的第三批22条措施,至此,湖州公安机关正式形成了“善待群众、保护百姓、服务经济、维护稳定的全新工作格局。
两年前的3月,湖州市公安机关向外界推出了第一批10项服务经济新举措,其中户籍制度改革的开放程度最受瞩目,该制度的改革使湖州户籍实现了“零门槛”:只要在湖州城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均可登记为城市户口。此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给予了充分肯定,称湖州的户籍改革为中国的“户籍变法。与此同时,湖州市公安机关还推出了其他九项措施,自行削减交警、消防、治安、出入境等部门的权力,减少环节,取消部分审批手续。这十条措施内容不多,但件件落到实处。该市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凌秋来一语中的:第一轮10项举措的推出,是我们公安机关在服务举措尝试中的一小步,但它对于整个公安机关的转型来说,却是意义重大的一大步。
根据这十项举措,湖州市公安机关仅交警一个部门,年收入就要减少逾百万元,而这十项举措的推出,更是削减了民警手中的权力。因此改革之初,民警不认同的想法颇为普遍。市公安局向各县、区的局长、部门领导发出指示,强调公安工作的目标是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同时会同市政府增大了督查的力度。一位车主到车管所办证,接连跑了两趟才办成,市公安局在接到投诉电话的第一时间当即上门道歉,并对耍特权的民警作了处理。在十项举措的推出和实践中,广大公安民警也逐渐感受到与群众关系的进一步改进,公安工作的基础也更为扎实了。第一步的成功不但坚定了湖州公安机关实现自身转型的决心,也把“服务”的理念带到了湖州每个公安民警的心中。
2002年3月,湖州市公安局推出第二轮服务经济17项举措,对外地车辆来湖落户实行“零门槛”政策、精简或取消有关程序,使公民出境、办证、落户等更加方便,必须办理的审批项目更加快捷。这17项举措的推出,不但受到了群众的赞誉,也得到了广大公安民警的认可和欢迎。一位公安民警在接受采访时回答说:“我们推出的17项举措,把公安机关手中的权给了人民,把责任留给了自己,把方便给了群众,把机遇留给了自己,因为方便了群众,群众的支持也就更多,群众的支持多了,我工作起来也信心倍增。”一位外地司机在湖州境内行驶过程中一般违章,交警在处理过程中对其适用“不扣车、不扣证”,进行教育批评后当即放行,该司机大为感慨:“走了那么多地方,对外地人实行宽松政策的只有在这里才碰到,湖州真是叫人心服口服!”
近两年来,通过立足本职强化服务,围绕发展创新服务,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仅2001年推出服务举措以来,全市新开设公共娱乐场所883处,新增就业人员5000余人;按需办理赴港商务证件574人次;对13000余辆次外地汽车一般交通违章当场予以批评教育,实行不扣车、不罚款、不扣证。实行外地车辆本地落户“零门槛”政策后外地车辆来湖落户453辆;特别是实行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后,全市公安机关办理农村户口到市区或城镇落户64104万人,其中湖州城区6个街道25761人,对湖州的城市化进程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群众的赞誉只能是前进的动力,湖州市公安局在服务上的目标是“精益求精”。4月9日推出的第三轮新举措,出台了取消矿山“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作业证办理审批,改为经培训合格,由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当场颁发作业证;自7月1日起,因私出国实行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制度(特殊岗位除外),不再需要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对车物损失3万元以内,人员轻微伤害,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交通事故,且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由民警现场调解处理等22条全新的举措。这一次,湖州市公安局不仅实现了彻底放权,而且更把一些为民提供服务、提供帮助的内容进行了规定,湖州市公安局的一位领导说:“第三轮举措的推出,在行政管理方面,我们的限制性权力已经大大削弱,服务已经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