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合起来,凸现了当代中国政治文明的根本特征,必将对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政治文明由于植根于不同的生产力条件、阶级关系和文化传统之中,因而具有较强的阶级性、地域性和民族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着完全不同于其他政治文明形态的本质特征。党的十六大报告对我国政治文明的核心——民主政治的阐述十分深刻,强调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这里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三大支柱及其内在统一性。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政党政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但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不同,不能实行多党轮流执政的制度,只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因为,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政党。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作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对依法治国进行引导和指导。党的领导有利于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党能够组织和领导政府遵守执行法律,建构监督机制,强化党和政府的自我完善能力,促进人民民主的实行。可见,党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支柱,只有党才能把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提供切实的保障,保证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并使其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先进性的体现和要求。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要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背离了这一点,党就失去了先进性和生命力。人民当家作主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质内涵。依法治国的目的在于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建设、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使政治资源按照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方向进行合理配置,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背离了这一点,社会主义法治就失去了其本质属性和基本精神。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依法治国这一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基于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而总结出的治国、执政之策。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力保障,依法治国保证着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着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着权力的正确运用和领导活动的科学化。同时,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也对任何政党和社会组织的活动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任何政党和社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另一方面,法治可以确立民主的地位、体制和基本原则,可以确认和保障人民的权利,可以规制国家权力及其行使。民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选择法治的道路,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把握这一系统工程各个组成部分的特殊作用及其相互配合,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
一是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深刻阐述了在新形势下党的领导的科学内涵,将依法执政作为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这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新举措,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新发展。要从体制上保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将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与立法相结合;要改革与完善干部人事制度,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要通过体制改革支持和保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
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既要循序渐进、逐步发展,又要进行制度创新,为政治文明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政治体制改革能否顺利地进行,其关键是要处理好三个重要问题之间的关系。一是如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很好地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二是如何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三是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三是发展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一要切实体现社会主义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利益放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地位,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二要切实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保障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三要切实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能真正有效地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四是落实依法治国,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使立法机关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制定法律,并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政府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各项社会事务;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体公民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学法懂法,自觉守法。(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