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捂事”与“误事”

法言法语
2003-04-25 来源:光明日报 杨仕智 我有话说

辽宁海城“学生奶”事件终因当地政府没有“捂住”,被媒体“炒”翻了天。该事件给人们的一个启示或者说教训是,如果想“捂丑事”,就必然会“误大事”。

数千名学生中毒,挤满了当地的医院,有关部门却对上不报案情,对媒体封锁消息,对受害者家长隐瞒“到底发生了什么和有关部门正在做什么”。如果不是中央和省里派人前往指导调查处理“学生奶”事件和媒体介入向社会报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此事还不知道要酿出多大的“乱子”来。

有关部门无视公民的知情权,不仅违法,也容易误事。辽宁海城的“学生奶”事件告诉我们,一个地方出了丑事并不可怕,怕的是我们一些官员,为了自己的所谓“政绩”、“形象”而故意隐瞒不报,当事件终于酿成大祸时,自己又不敢面对现实,负不起责任。这个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

对于处理所谓的“重大事(案)件”,多少年来,我们有一种传统的做法,叫作“内紧外松”,据说是怕引起社会恐慌,造成不安定因素什么的,这是对公民承受能力的低估和他们知情权的蔑视。其实,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只要有关部门处理得当,措施得力,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对事件以科学恰当而又负责任的处置,相信绝大多数公民是通情达理并积极地配合的。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公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而且如今信息社会高度发达,公民的知情欲望也越来越强烈。当社会上无论是发生了“丑事”还是什么别的事,除涉及国家机密和暂时确实不便于向社会公开的,作为有关部门都应当及时迅速地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或其他渠道向公民公布。否则,有关部门就要承担“不作为”的法律责任。辽宁海城市未能及时向公民尤其是学生家长公布“学生奶”事件真相,理应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当前,“非典”疫情还未得到完全控制,中央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于疫情要不瞒报、不漏报。这是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和亲切关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地方官员,切不可捂了丑事,误了大事!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