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5日电记者刘志达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连日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管,国家工商总局将一批利用防治非典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向社会曝光。
4月22日,四川华美制药有限公司在重庆一家日报发布“三勒浆”虚假广告,称“这次广东省中医院在非典型肺炎的救治过程中,通过服用中药来增强医护工作人员的身体抵抗力,取得良好效果。这一经验完全可以在高考考生的流行病预防工作中予以借鉴。
4月23日,重庆华创药业有限公司在重庆一家日报发布“固之源氨基酸钙”虚假广告,称“固之源氨基酸钙增强免疫能力,预防非典型肺炎”。
4月27日,西安市临潼区养生神醋酿造厂违法散发虚假印刷品广告,称“服用神醋后才能预防非典的传染,并能清除非典型肺炎感染者体内的疫患”。
4月28日,扬州市工商局查处扬州市邮政速递有限公司为恒顺集团设计制作的虚假印刷品广告,广告称“恒顺集团生产的白醋具有很强的杀菌效果。对预防非典型肺炎效果非常明显”。
4月21日,《医药养生保健报》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称“乾坤医院防治非典药品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价格大幅下调30%”,涉嫌虚假用语,且违法发布该医院的“非典”防治热线电话。
4月24日,兰州大得利生物化学制药(厂)有限公司在《西部商报》发布“声明”广告,称“近期国内部分地区‘非典’疫情严重,兰州市被列为全省重点防疫区域,注射用胸腺肽作为免疫增强剂,可提高基础免疫力”。广告未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且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
此外,大连、北京、重庆等地工商局还查处一批以防治“非典”名义,推销与防治“非典”无关的商品服务,严重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如“吃火锅、防非典”违法招牌广告;“健康美食送防非典护肺汤”虚假店堂广告;“‘非典’肆虐,戴梦得珠宝,保你平安”误导广告等。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防治“非典”的方剂处方未经卫生部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发布;严禁在广告中引用“非典”病例、数据和对“非典”疫情进行描述;有关治疗、预防“非典”的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广告,必须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审批,不得超出批准范围进行宣传;严禁利用广告宣传,引发社会不安情绪,哄抬预防“非典”药品、医疗器械的价格,误导欺骗公众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