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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府对福利体制进行改革

世经纵横
2003-05-07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柏林记者 柴野 我有话说

今年3月中旬,德国总理施罗德发表声明,宣布将对现行福利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这一宣言如同重磅炸弹,在各界引起强烈反响,特别在代表广大工人利益的社民党内掀起轩然大波。一个多月来党内争吵不断,反对呼声越来越高,直到施罗德总理以辞职相威胁才使形势有了转机。

施罗德改革方案的基本原则是:大幅减少社会福利,促进经济发展。它包括限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时间,松动对小型企业解雇职工的保护措施,减少企业附加工资比例,减少法定医疗保险的保险项目等。

德国失业保险与社会救济金养了一大批懒人。按照现行规定,一个人失业后可以领取长达2年的失业金,虽然这笔收入不高,但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因此在德国有不少人不积极找工作,等到失业金领取时间快到时,才匆匆找个工作,干几个月后再当失业者,这样他便可再领2年的失业保险金。按照新的改革方案,所有55岁以下的失业者最多只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55岁以上的失业者领取失业金的最高时限也只有18个月。

德国的《企业章程法》一直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它规定了包括社会福利,人事和经济方面一切事务在内的全部企业运作。每个雇员都享有许多明文规定的权利。作为雇主在采取有关人事方面的措施时都要征得企业职工委员会的同意,否则企业主的决定可视为无效。而这次改革方案将可能对《企业章程法》进行修改,给企业松绑。

德国企业的附加工资体制是德国产品成本大大高于其他国家产品的关键因素。德国企业的雇员每挣得一个欧元,雇主就要贴上81欧分。它主要用于为雇员交纳法定社会福利保险费,如退休金保险、医疗保险、看护保险以及失业金保险等方面的费用,这项支出占雇主发放工资的42%,德国企业每年在一个雇员身上的附加工资累计约2.2万欧元。这笔费用大大增加了产品成本,使德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新的改革方案将在企业附加工资体制上开刀。

另外在敏感的医疗保险问题上也将有新的举措,如不看病或少看病的奖励制度,规定一部分药品由病人负担费用,收取挂号费和提高购药手续费等。

德国的社会福利保障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据统计,德国的社会福利支出总额已从1960年的657亿马克上升至2002年的15793亿马克,合7890亿欧元,增长20多倍,而同期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还不到10倍。同时这种高福利导致国家投资相对减少,经济发展动力受阻,经济的低增长反过来又影响国家与公众收入。高福利还使人力资源的成本增加,这不但限制了本国企业的投资,也影响外国对德国的投资。

在这种情况下,施罗德政府认识到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然而任何改革都不会一帆风顺,施罗德的改革方案当然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抵制。最让施罗德寒心的是,最大的阻力竟来自社会民主党内部。从3月14日施罗德发表政府声明到现在,党内反对呼声越来越高,社民党的基础伙伴,德国最有影响的工会组织首先发难。他们称如果施罗德坚持这一改革,工会将进行坚决抵制。4月27日,社民党在柏林召开主席团会议,会前施罗德以辞职相威胁,向所有主席团成员施压,最后主席团以28票赞成,4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施罗德准备在6月1日召开的特别党代会上提交的改革议案。但基层党代表多数仍不支持改革,要想通过这一改革方案,施罗德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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