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应对非典型肺炎影响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措施,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应对非典型肺炎影响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当前防治非典型肺炎形势依然严峻,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日益显露,经济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型肺炎这件大事,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努力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会议提出,当前要在全力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抓好春耕夏收,稳定农业生产。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二、加大投资力度,调整投资结构。已经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要优先安排“非典”防治工作急需的项目,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支持力度。三、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抓紧出台汽车产业和消费政策,进一步扩大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给。规范和改善电信、互联网业务的消费环境,推动扩大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教育、网上文化娱乐及全民健身等方面的消费。四、努力促进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加强国内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大力组织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纺织品的出口。
五、对民航、旅游、餐饮、商贸、出租车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采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适当财税优惠政策等措施给予必要的扶持。六、大力增收节支,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除抗击非典型肺炎应急等各项必需保障的重点支出外,严格控制其他支出。七、进一步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发生疫情地区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雇员工,尽可能稳定就业状况。对疫情导致部分企业职工和个体经营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各级政府要及时纳入“低保”。八、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各地区和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点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电信、电力、交通枢纽、城市煤气、自来水,以及银行清算、证券交易等重要部门或企业要确保正常运转。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经济的预期分析和跟踪监测,及时处理和解决疫病防治和经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努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会议认为,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证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