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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严禁借防治非典名义向学生强行收费和乱涨价

2003-05-2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丰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2日电针对近来有关部门反映的少数学校借防治“非典”名义强行收费、乱涨价、乱摊派等问题,教育部办公厅今天发出紧急通知,严禁学校借防治“非典”名义强行向学生收费和乱涨价,坚决抵制有关部门向学校和通过学校向学生收取、摊派费用。

近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学校借防治“非典”名义强行向学生收取“非典”防治费、防“非典”药品费、预防“非典”针剂费等费用,一些学校在封闭管理期间大幅上调校内商店的商品价格和食堂菜价等;一些部门以防“非典”为名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药品和体检、注射针剂并收取费用,强行向学校收取消毒费、摊派防止“非典”费等。这些事件发生在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非典”的关键时期,性质恶劣,影响很坏。教育部在通知中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严禁借防治“非典”名义向学生强行收取费用,不得以检疫、消毒、体检为名向学生乱收费,不得向学生推销有关预防“非典”药品及防护用品。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面向学生的各项服务价格,特别是食堂饭菜价格的稳定。对地方有关部门借防治“非典”名义向学校和通过学校收取、摊派费用的,学校要坚决予以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绝不允许向学生收取这些费用。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防治“非典”期间的乱收费行为作为当前治理乱收费中一项突出的工作抓紧抓实。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乱收费和乱涨价行为,要有一件查一件,并从严从重处理;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乱收费、乱涨价行为,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上一级有关领导的责任,严惩不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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