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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经济合作 促进共同发展

2003-05-23 来源:光明日报 常庆 我有话说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后,经济合作被正式确定为该组织的三大职能之一。目前,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以不同的方式和形式进行。从合作内容上看,有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从合作方式上看,有双边合作和多边合作。

贸易是各成员国经济合作的主要内容。中俄两国外贸额较大,2002年约为119.27亿美元,占俄罗斯外贸额的7.6%。2001年中哈贸易额为19.55亿美元,占哈萨克斯坦外贸额的8.6%。中吉两国外贸额占吉尔吉斯斯坦外贸额的12.6%。中亚国家与俄罗斯之间的外贸额占本国贸易额的比重是:哈萨克斯坦占31.7%,吉尔吉斯斯坦占15.4%,塔吉克斯坦占14.8%。上述情况表明,中国和俄罗斯是中亚国家的重要贸易伙伴。

除贸易外,成员国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包括相互投资和建立合资企业等也有一定规模。中国在哈萨克斯坦投资达7亿多美元,俄罗斯仅在哈石油天然气领域投资即达15亿美元。俄罗斯在中国有连云港田湾核电站等大型项目。中国在哈则有承包阿克纠宾斯克油田等大型项目。哈在吉尔吉斯斯坦有兴建电站等项目。各成员国在对方都建有合资企业。可以说,在经贸合作方面各成员国之间已有良好的基础,且有很大发展空间。

发展经济合作对该组织来说有许多有利条件。首先,互为邻国,地域相连,这种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其次,经济存在很强的互补性;第三,良好的政治关系是发展经济合作的保证;第四,各国都有合作的愿望和要求;第五,上海合作组织为加强经济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为双边和多边合作创造了条件。应充分挖掘该组织成员国地缘相近、资源丰富、优势互补等方面的潜力,将加强经贸合作作为该组织今后工作的重要任务。

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是:利用经济互补性,促进经济共同发展;扩大贸易、投资、生产性经营主体的合作,为改善贸易和投资环境以及逐步实现商品、资本、服务、技术的自由流动创造条件;鼓励地方之间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发展运输、通讯、服务、环保方面的合作;建立和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合作的机制。应该说,在能源、交通、电信、农业、旅游、银行信贷、水利和环保等方面都有着良好的合作前景。

要加强经济合作,该组织目前要做的工作很多。如逐步消除贸易和投资壁垒,为运输提供法律、组织和经济保证,改善基础设施,统一技术标准,加强信息交流等。加强经济合作被认为是促进上海合作组织成长的“阳光”和“水分”。经济合作的加强必将促进各国的共同发展,也必将为该组织在打击“三股势力”、维护地区安全等领域的合作夯实基础。可以相信,在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合作组织一定能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有效的地区性合作组织。(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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