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副局长雇凶杀局长案翻案

2003-06-06 来源:光明日报 本刊编写 我有话说

1999年10月,湖北某报发表了《红安县工商局副局长雇凶杀局长》的新闻,后被全国多家媒体转载,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而据媒体近日披露,该案竟然是一起冤案。去年年底,该案在红安县法院悄悄重审,并以“被告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判被告副局长无罪。目前,“副局长”刘兴海已经恢复了公职、党籍和职务,并已于近日提出申请国家赔偿。这是刘两年三次申诉的结果,判决其无罪的依据是当初判其有罪的相同证据,而涉嫌造成这起冤案的“局长”涂胜国至今未被追究法律责任。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