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向政治文化领域的不断渗透,在世纪交替间的中国知识界,“文化全球化”的呼声也已日益浮出水面,有人认为“文化全球化”将是“未来的东西方文化交流和世界文化总体发展的趋势”(王宁:《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论争和文化对话》,《东方文化》1999年4期),有人认为它将可能给我们“带来严重的文化挑战”(张颐武:《全球化的文化挑战》,《文艺争鸣》1999年4期),民族主义者认为“文化全球化”是一种变相的文化殖民,对它“至少应当有文化的抵抗”(张承志:《<错开的花>自序》),而“全球化”的支持者则以为“面对文化全球化的潮流,我们的对策应首先是顺应它”(王宁:《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论争和文化对话》,《东方文化》1999年4期)……在今天的知识界,似乎人们只要通过对“文化全球化”的思考,就能够为中国的文化现代化寻找到出路。
但问题在于,“文化全球化”能否完全等同于文化的现代化?它们各自所具有的是怎样的内涵?当然,如果我们简单地否定“文化全球化”,那无疑是片面而且粗暴的,但如果我们因此便反过来简单地认为“文化全球化”就能够实现我们的文化现代化,那么我们的认识显然也缺乏应有的理智。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化全球化”的内涵和文化现代化的内涵之间存在着严重错位。前者的内涵主要是文化资源的全球化,也就是知识的全球化,“文化全球化”所弥平的是地域间知识的差异,而非文化价值的差异;而后者则主要是指文化价值的现代化,其任务在于建立与现代化社会相适应的新的文化价值体系,至于作为文化资源的知识,除了存在着人们认知领域的更新,是无所谓什么现代化的。
我们看到,“文化全球化”的倡导者不厌其烦地一再试图证明的是,由互联网、影视报刊等传媒所带来的信息,必然会使世界各民族文化都成为全人类共有的财富,并且这些文化财富也必然会在历史的选择面前不断发展,“全球化不会消灭本地文化,后者中宝贵的和值得生存的一切将在世界开放的格局中找到合适的土壤并生根发芽。”(略萨:《全球化与文化》,见《全球化与公民社会》)他们认为作为文化价值载体的知识的全球化,也必然会使文化价值本身实现全球化,这也就意味着,文化的全部内容都必将为全球化所“化”。基于这样的认识,他们把“文化全球化”与文化现代化等同起来,似乎也就具有了充分的理由。
从现象上看,这种观点好像言之成理,但在现象的背后,这种理论却隐含了这样的一个逻辑前提,即认为文化价值之间存在着普遍通约性,两种不同的文化价值可以进行由此及彼的渗透直至取代。但这个逻辑前提是否站得住脚呢?两种不同的文化之间是否存在着文化价值的普遍通约性呢?事实上显然不是这样,而且恰恰相反,无论从学理的角度还是从历史的角度看,不同的文化之间在文化价值上都很少是可以通约的。美国学者亨廷顿也认为,不同的文化价值不仅不可通约,而且是互相排斥、互相对抗的,他甚至警告说,文化与文明之间的差异会上升为在全球占主导地位的冲突。既然不同的文化价值是不可通约的,一种文化也就不可能实现对另一种文化的完全取代,这也是我们从中国这一百多年的“西化”中获得的教训。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我们说“文化全球化”只能是文化资源的全球化,而不可能是文化价值内涵的全球化,它与中国今天的文化现代化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脱节。
《全球化与公民社会》
《全球化与现代性批判》
李惠斌主编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