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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任重道远

新闻综述
2003-06-2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日内瓦记者 刘军 我有话说

正在此间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经过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磋商达成一致,决定从6月18日起发起一项旨在全球范围内人人享受社会保障的倡议。该倡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让所有社会阶层劳动者,尤其是从事非正式职业的劳动者享有医疗保健,老年人能够获得足够的退休金,失业者、残疾人、工伤者、孕产期妇女和家庭劳动者能够享有社会保障。

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索马维亚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权的基本组成部分。只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工作安全、人的尊严和社会公正,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人参政议政的权利。

国际劳工组织的调查显示,目前全球只有20%的劳动者享有比较合理的社会保障,而绝大部分的劳动者没有任何社会保障。从国内生产总值支出的比例来看,欧洲国家社会保障的支出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25%,北美为16.6%,非洲最低,仅为4.3%。从享受社会保障的百分率来看,发达国家劳动者几乎100%与雇主签署了劳动保障协议,中等收入国家的比率为20%—60%,而最不发达国家的百分比尚不足10%。非洲撒哈拉以南国家和南亚国家,只有5%—10%的劳动者部分享有社会安全保障。

世界各国越来越认识到,完善的社会保障系统是促进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动力。它使劳动者和他们的家庭成员享有维持生活的经济来源、接受医疗和享受教育的权利。社会保障体系在短期内可以保证失业者、生病人员、孕产期妇女得到享受到必要的生活福利保障。从长期来看,可以保障因工伤事故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者得到补偿费和退休金。在许多国家,劳动者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一旦丧失劳动能力,全家将陷入困境。没有社会安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仅无法得到保障,容易受到整体经济波动的影响,而且还会受到雇主的任意支配,甚至剥削而无处申诉。

长期以来,国际劳工组织致力于国际合作,调动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积极性,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展专项社会保障“特殊计划”,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过12年的努力,韩国享受社会保障的劳动者已由1977年的20%上升到1989年的100%。非洲国家突尼斯通过“健康与退休计划”,使享受医疗健康保险和退休金的劳动者从1989年的60%上升到1999年的84%。巴西通过税收制度改革,使数百万家庭摆脱了极端贫困,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和子女受教育保障。

正如索马维亚总干事所说,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别巨大,就业结构各异,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也不尽相同,每个国家都有自身的特殊国情。因此,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安全保障体系问题上不存在一个“全球化的标准”。这就要求各国根据自身实际来制订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本报日内瓦6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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