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日下午分组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时表示,早日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十分必要,证券投资基金立法要促进基金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要确保基金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吴邦国委员长参加分组审议。
据了解,我国基金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到今年5月底,我国基金市场上已经有54只封闭式基金,21只开放式基金,但这一规模仍与国际上一些国家相距甚大。有的委员表示,随着基金业的快速发展,当前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有一部证券投资基金法加以规范。
不少委员认为,再次提请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提高了设立基金公司的门槛,缩减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范围,并在基金信息披露方面作了严格规定,这有利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证了基金财产的安全。
许多委员表示,与基金管理人相比,基金中小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核心应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的委员认为,草案应进一步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作出限制规定;还应加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法律责任,以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为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有的委员提出,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应当及时公告。
一些委员就草案中是否为开放式基金进行短期融资、私募基金如何管理等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