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4日电来自农业部渔业局的消息说,农业部、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4部门将联手打击非法捕捉、杀害、收购、出售、运输、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除经批准的科学研究外,我国将停止一切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以及一切可能伤害到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有关部门将对驯养、展览、加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单位的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整顿。对未经批准从事驯养、展览、加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将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捕捉证》、《驯养繁殖许可证》、《运输证》、《经营利用许可证》也暂停审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