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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评先进实行“评前公示制”

先进不先进 群众说了算
2003-07-07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谢贵芳 记者 王绍雄 我有话说

本报讯江西省于都县日前通过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对七一期间拟表彰的“优秀党委”、“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进行公示。

每年七一,于都县都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评先活动。往年,都是由各基层党组织层层报送先进材料,然后由上级党组织决定。这种做法,容易造成看材料评先进和评先进“轮流坐庄”的现象,失去评选先进的意义。为了确保受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使评选活动真正起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今年,于都县委明确提出,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是否先进,是否认真实践了“三个代表”,不应自己说了算,也不应领导说了算或者上级党组织说了算,而要群众说了算。为此,他们决定对拟评选先进的党委、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实行“评前公示制”,并公布了监督电话。群众对先进如有意见,可直接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凡群众意见较集中、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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