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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某些自珍的敝帚

直抒胸臆
2003-07-09 来源:光明日报 李国文 我有话说

“敝帚自珍”,或“千金敝帚”,或“自怜敝帚”,按成语词典,那意思是:虽然这把笤帚,很不起眼,但是,我用了这么久,再破再烂,也觉得相当珍贵了。人与人,相处久了会生出情感,人与物,使用惯了也会产生出一些精神上的依存关系。既然是一把敝帚,拥有者愿意自我珍惜,特别多情,那也无妨。但要让别人也与他一样,将那把笤帚疙瘩,当作宝贝,就不免强人所好了。所以,苏轼诗云,“千金敝帚人谁买”,就是对这种自珍还要人珍者的非议。

有时,在报纸的副刊上,在刊物的栏目中,读到或七律,或五言,或长诗,或俳句,或《蝶恋花》,或《浪淘沙》,或《登峰有感三章》,或《参观某国企赋诗四首》,或《席间为某公贺寿口占一绝》,或《微醺得句向某老致意》,或《陪某长下乡视察浮想联翩》,或《参赛高尔夫球得洞字韵唱和某总》……我准会想起“敝帚自珍”这句成语,禁不住要奉送给诸位技痒的老先生,或年纪老得不厉害,却自以为颇擅此道的才子。阁下,您还是独自享用这些敝帚为好,无须让大家陪着一块儿拜读那些平仄不调,韵律不协,美感不具,诗情全无的作品。

然而,这些作者,通常都是有量级的人物,编辑部拿到这类稿件,犹如烫手山芋。不发吧,顾虑重重,发出来吧,这些味同嚼蜡的敝帚,硬塞给读者,也于心不忍。因为,中国是诗的国度,数千年来,凡文人,无一不是诗人,一部文学史其实就是诗歌史。所以,国人的诗修养,起点比较高,质素比较好,从孩提开始,甚至尚未认字,就已会背“春眠不觉晓”、“床前明月光”。一个识字的中国人,“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可能一辈子不写诗,但不等于他分不出好诗和坏诗。

中国人的大多数,也许弄不明白四声、平仄、对仗、韵律;区别不出快板书、鼓儿词、顺口溜、打油诗,以及戏曲里的“马流平”、“地当央”们,与旧体诗词的区别何在。但是,能不能读得琅琅上口,能不能领略诗情画意,还是积累了丰富的阅读经验,可以说是八九不离十,稍知大概的。所以,写旧体诗词,若无充足的旧学修养,是最不容易出彩,但却是很容易出丑的事情。

五四以来,白话诗流行,旧体诗写得好者,也大有人在。如鲁迅,如郁达夫,颇有精彩的篇章,至今为世人传诵;如毛泽东,如陈毅,不乏绝妙的佳构,常常被大家引用。但鲁和毛,写旧体诗,可并不鼓吹大家都写。50年代,毛泽东发表第一批旧体诗时,曾经说过不愿意拿出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怕“谬种流传”。鲁迅与人通讯时,也谈到诗经过了唐代,词经过了宋代,好诗好词已经被前人写尽了。后人要想超越前人攀登过的诗词高峰,是非常困难的。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也确实如此。任何一种体裁的文学形式,都有其发生、发展,然后到式微、衰亡的过程。过了鼎盛的岁月,就难以再创辉煌,一旦大势已去,难以为继,倘不变革,蜕为新声,只有当作古董,陈列于博物馆中。旧体诗词的命运,大体也逃脱不了这样一个过程。

现在回过头去看,在司马相如那个时代,赋,也曾盛极一时,他的一首《长门赋》,使他成为宫廷女性心目中的明星,都争相巴结他。但他若活在今天,肯定不会写繁文缛藻的赋,而是尝试创作明捷轻快的流行歌曲。四大名著在明清两代,风靡海内,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话说”和“且听下回分解”,几乎是老百姓的口头禅。但五四新小说勃起以后,章回体小说也就渐渐退出舞台。

但旧体诗词至今仍有爱好者,道理很简单,德国诗人海涅,说过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文学史是一所硕大无朋的停尸场,人人都在那里寻找自己亲爱的死者,或亡故的亲友。”这是可以理解、而且应该受到尊重的一种文学上的怀旧感情,在起作用了。

如果能够在报纸上和刊物上,读到用旧体诗词写出心声,写出诗情,写出美感,写出时代,写出新风,写出令人击节赞赏的名篇,写出可以媲美前人的佳作,我想,读者也会得到一新耳目的阅读愉快。

然而,那些相互捧场,随班唱和,例行公事,即兴应景之作;那些无病呻吟,陈词旧调,言之无物,缺乏真情之作;那些搔首弄姿,顾影自怜,依老卖老,故作天真之作;那些荒腔走板,文词不通,克隆拷贝,了无新意之作,还是建议他放在抽屉里,敝帚自珍,自我欣赏好了,没有必要占去报纸和刊物的宝贵篇幅。至于那些只学得一点皮毛,门径粗通的旧体诗词爱好者,附庸风雅,故作斯文,以为五个字一句,七个字一句,在算术上不会出错,将其分行写出来的东西,就叫做诗,真令人不胜痛苦。对这些编辑挠头、读者摇头的敝帚,若它们的主人一定要拿到报刊上发表,则编辑部应考虑收取一点污染环境费、糟蹋视力费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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