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宪筹委会7月10日举行了最后一次会议,郑重宣告欧盟宪法草案最终定稿。欧盟制宪筹委会副主席阿马托称该宪法草案是“欧洲统一的重要文献”。
欧盟制宪筹委会主席、法国前总统德斯坦面带笑容,如同船长面对全体船员,向参加制宪的105名代表致辞说:“为能引导我们的船走出迷雾、寒冷和惊涛骇浪而感到骄傲。”“在欧洲历史上我们或许留下了印记。”
会议对宪法草案作了最后的修改,就欧盟的盟旗、盟歌、铭言和庆典日达成一致。欧盟的盟旗仍为现行的蓝底12星图案,盟歌仍为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欧洲日”定为每年5月9日。作为铭言将写入未来欧盟宪法的最后一句话“多元中的一体”,则包含了深刻的寓意。它既体现了欧盟面临前所未有的扩大,也概括了欧盟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会议对宪法的修改程序和各国在政治、经济及公共卫生等领域加强协调也作了最后的修改完善。根据德国代表的强烈要求,草案规定在移民政策领域暂不实施“有效多数通过”的表决机制。对法国提出的“文化例外”要求也达成了妥协,草案对上述两个领域仍然采取“一致通过”制,以便使欧盟扩大后也能有效控制移民潮,并保护欧盟的文化市场和音像制品免受外来冲击。对设立“欧盟对外行动机构”一事,由于一些国家担心这一新的机构会脱离欧盟委员会的监督,决定由理事会、欧委会共同着手建立。
欧盟还面临很多困难,这是制宪工作必须考虑到的。在经济方面,扩大的欧盟经济将更加不平衡。内部市场和货币还难以实现更高程度的一体化。欧盟在国际金融机构中还难以派出自己的代表。受制于大的经济环境,欧盟近年多次提出的经济增长目标也难以实现。
由于对伊拉克战争存在重大分歧,欧盟更加重视欧洲的政治统一。在共同外交政策方面,尽管宪法授予了欧盟正式的法人资格,并将设立固定的外交部长和理事会主席,但由于在对外政策和税收方面将实行“一致通过”原则,无疑,这将制约欧盟在国际舞台上用“一个声音说话”的能力。
尽管宪法草案在一些领域没能达到预期目标,但在关键问题上达成一致,已相当不易。宪法草案明确了未来欧盟和各成员国的职权,确立了在众多领域行使“有效多数”的表决机制,可以保证欧盟不致因意见不一而陷于瘫痪。
宪法草案将于7月18日由德斯坦交给现任欧盟轮值主席意大利,于今秋由出席欧盟政府间会议的25个成员国首脑审议,并于2004年5月1日由欧盟扩大后的各国首脑在罗马正式签署。由于各国表决通过的时间限制,宪法正式生效不会早于2005年。
德斯坦要求即将举行的欧盟政府间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时尽量保持草案的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