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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多数人说了算

2003-07-1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特约记者 盛晓艳 我有话说

自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职工作条例》颁布后,一年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大刀阔斧地进行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干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得到大力推进。全县干部队伍中,精力用在工作上的多了,用在个人升迁上的少了,谋事业发展的多了,伸手要官的少了。凭能力,靠政绩,民主的用人机制已经初步形成。

扩大用人决策圈

在基层单位,推荐、提拔干部,存在着“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班子成员习以为常,无人置疑。现今,县委明文规定,基层党组织推荐干部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为防止集体研究走过场,他们还要求,上报推荐干部集体材料时应将集体研究的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张塞镇党委书记李杰仍然记得,去年12月12日参与对党政职务和部委办局“一把手”13名人选作投票表决时的情形。由县委25名委员单独作答,在阅读13名干部的情况后,投票。以往,是由县委直接拟定人选。他很有感触地说,在推进人事制度民主化的进程中,丰县首先突破了县委的圈子,将重要干部任用的决策权力扩大到县委常委会。多数人把关较少数人更公平、准确、全面。去年初,丰县出台的10条硬性规定中的人事安排县委全委会征求意见制和常委会表决制,在徐州县处级单位中还是首创。

增强群众参与权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按照民主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的基本程序。自上而下的民主推荐是丰县县委在干部任用中走群众路线的明智之举。规定后备干部的产生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班子成员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对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中排名靠前的,优先列为提拔对象;多数群众不赞同的,坚决不提拔任用。赵庄镇副镇长张昌坤年仅24岁,是全县最年轻的科级干部,于1998年在县委组织部从大学生中选拔村干部时脱颖而出,从村委会副主任到赵庄镇团委书记,因工作出色,所在团委被团县委评为“五四红旗团委”,他负责的片区民营经济发展新上项目及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全镇第一。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为使群众参与选拔工作不流于形式,丰县县委实行了后备干部“双重公示制”,第一次公示是在后备干部产生阶段,民主推选产生后的后备干部人选,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范围内张贴公示;第二次公示是在后备干部提拔为领导干部阶段,通过媒体在全县内公示。两次公示保证了群众有意见的人进不了后备干部队伍,有问题的后备干部进不了领导干部队伍。

他们还实行计划生育“双保”制度。要求被提拔干部本人如实填写《计划生育保证书》,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其所在单位负责人也要为其填写一份《计划生育证明》,并承担责任。去年12月,该县某镇一干部在被提拔任用时,隐瞒超生实情。公示期间,组织部收到数封群众来信,反映其超生问题,经查实后,该人不但被取消了提拔资格,受到了纪律处分,其所在单位负责人也受到了处分。

任用标准透明化

用丰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庆生的话说,长期以来组织工作都给人一种神秘感。干部人事制度民主化,首先要增加任用标准的透明化。在组织工作中,一些标准无法量化。比如,群众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建议使用意见分为提拔、留用、交流、降职四个等次,得出的总体评价是较模糊的。丰县组织部对此创造性地设计出“群众测评结果分值转化公式”。这样的测试结果不仅可以进行同一个班子中的比较,还可以对不同单位岗位的干部通过分值高低给予评价。这种测评被干部们称为民主晴雨表,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丰县还着力在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上下功夫,注重以工作成绩论任用。去年,丰县县委、县政府出台2002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考评意见,要求每一个副镇级以上干部都要引进或办一个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并由组织部负责。在去年年底提拔的一批干部中,完成引资成绩的好坏被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另外,该县积极推行“考核和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即对后备干部考察时按2∶1或3∶1、4∶1的比例考察。同等条件下,对群众基础好,“靠得住、有本事、作风好”的干部优先使用。这些做法都有效增加了透明度。

由于丰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眼创新,扎实改进,徐州市丰县已经被江苏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干部人事改革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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