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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机制的深刻革命

2003-07-1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通讯员 王建良 傅鉴 刘彦刚 我有话说

优化现有运行模式

2001年的一天,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值班民警从电脑上发现,一个正被通辑的网上在逃人员住进了某宾馆,民警立即下达了出警命令。当奉命实施抓捕的民警火速赶到宾馆时,才发现此人已被处理过,案件已结。这件事引起了成都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健的高度警觉。联想起由于一些信息不灵敏、不准确、沟通不及时,使原本可以防范的案件未能有效预防等现象,他和市局党组一班人以公安信息化作为切入点,开始酝酿一场新的警务革命。

成都市公安局党组发现,公安工作现有的运行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还带有计划经济时期的痕迹,各自为政的封闭式手工操作的局面尚未打破,公安业务的整体信息被人分开,造成信息的不规范、零散、滞后。各个业务信息系统主要是作为一种行政管理工具,如刑侦部门的刑事案件信息系统,实质上只是一套事后的资料管理系统,使用人员主要是一些负责内勤工作的少数基层民警,大多数一线民警平时实际上很少接触;另外,受行政体制上条块分割的影响,相似的系统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现象比较突出,信息共享只停留在查询共享层面上,远没有把信息应用和共享真正深入到公安业务管理和侦查破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造成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各警种协调配合不够,也给侦破案件,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分子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改造和优化现有公安工作运行模式,使公安工作适应科技社会发展的要求。

进行业务“流程再造”

早在1984年,成都市公安局就开始了计算机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1991年他们在主要业务部门又建立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从1994年开始,他们逐步加大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到目前为止,他们已铺设公安专用光缆8800芯公里,建成了覆盖成都市的公安高速数字光纤主干网络,市局到所有业务处(队)和各区县(分)局的网络带宽达到1000兆。城区所有交警部门和26个主要交通路口、21个治安重点部位也都实现了光纤连接。全市已有133个派出所完成了宽带接入网络建设,超额完成了公安部对西部地区公安数字专线接入的建设要求。

2002年初,成都市公安局党组果断决定,彻底打破信息化建设中的部门所有观念,实施公安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并将此项工作列为“一号工程”。这是成都市公安局建局50余年来首次提出“一号工程”的概念。实行这项工程的目的就是要重新梳理公安业务与各级、各部门的关系,从规范业务工作、实现信息高度共享的角度,明确各警种、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职责、岗位和考核要求,避免部门之间业务工作和管理内容及环节上的交叉和重叠。通过程序化管理,实现公安业务的“流程再造”,并彻底打破现有的公安信息系统建设条块分割、信息重复采集、警力浪费的局面,建立和开发高度共享的公安综合业务信息平台,促进打防控警务运作机制的建立。为此,市局专门成立了综合信息系统开发小组,与北京中电同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携手,大力推进这项工程建设。这一工程项目日前通过了公安部、四川省、成都市有关专家的评审和验收,这标志着成都警方在全国率先实施的信息化改革取得突破。

实现打防控信息共享

前不久,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局长李建伟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在公安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中,从规范基础业务信息着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定了各派出所、刑警中队以及巡警等每个岗位日常要采集信息的内容,明确派出所基础工作和侦查办案单位案件侦办信息上网管理的要求,在各个岗位、各个工作环节中规范的采集信息,建立起一个发现、预防、惩处犯罪的打防控综合信息网络,一点采集,多处共享,在案发的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将犯罪分子掌握在视线之内,取得了工作的主动权。

在该市新鸿路派出所,笔者在网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所内每个民警不同的职责要求和完成任务情况。据所长李万春介绍,使用公安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了业务工作流程化管理,提高了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透明性。他说,所里采集的初始业务数据进入分局、市局综合信息数据库后,通过系统运行管理,办案人员就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时查阅、处理数据,保证了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实施网络监督,杜绝了推诿扯皮、办人情案等问题。通过计算机实现的网上时时记分考核,使基层民警随时掌握当前的中心任务,同时,又完全改变了手工考核的弊端,使考核尺度统一、权威、公平、公开、公正,真实地反映出民警的工作情况,充分调动起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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