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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2003-07-2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曾毅 我有话说

本报讯只要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就可以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7月21日,吉林省正式启动了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这是吉林省在首次面向在职教师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结束后,完善教师队伍法制化管理制度的又一举措。

吉林省新出台的有关办法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课程培训,通过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社会人员申请认定资格,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和普通话水平标准测试,将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分别组织实施。社会人员申请认定资格将按照熟地化的原则进行。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实施,将有利于形成多元化的教师队伍培养制度、多方面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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