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国家安全顾问康多莉扎·赖斯不久前在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的一次演讲中,以明确无误的语言,对冷战结束后出现的多极化趋势和多极化主张进行了批判,要求人们“放弃对众多新‘极’的追求”。
赖斯认为,多极世界是一种竞争理论,它带来竞争利益,但并不能促进和平。自单一国家17世纪崛起以来,这种竞争就把世界折磨得痛苦不堪。我们以前尝试过创建多极世界,但它却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9·11事件”使世界强国站到了一起,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现在应该用“强国合作”来解决冲突。
至于多极世界是否将“世界折磨得痛苦不堪”,多极世界是否“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历史早有公断,笔者无意在此多费笔墨。中国有一句俗话叫做“听其言,观其行”。我们不妨看一看,美国政府是如何用行动来为“强国合作”作注的。
美国政府2002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明确提出,21世纪的美国全球战略是维护美国“唯一超级大国”的地位,防止任何一个大国或国家集团挑战美国的这一地位。正是出于维护美国“一超”地位的需要,进入新世纪以来,美国已打了两场战争,即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是在“反恐”旗号下进行的,因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强国合作”。伊拉克战争,一开始就缺乏国际法基础,因而遭到了包括美国盟友在内的几乎所有“强国”的反对。但美国仍执意要打。它绕过联合国,抛开联合国宪章,不顾“强国”和国际社会的反对,发动了伊拉克战争。而且在伊拉克战争结束数月之后,美国迄今未能证明萨达姆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反倒是爆出了美国政府依靠假情报发动战争的内幕。
美国政府的上述行动表明,美国所要的“强国合作”是一种美国指挥下的单向合作。如果“强国”愿意服从指挥,美国就不妨与你“合作”一把。假如“强国”不服从指挥或试图扭转美国的政策,阻碍其实施自己的战略,那么,它就会把你撇在一旁,我行我素,实行“单边主义”。
目前的“强国合作”机制,如联合国安理会,是二战后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建立的。赖斯所说的“强国合作”,显然不是指加强联合国安理会的作用。相反,自从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处处感到了联合国宪章对它的束缚,并在力图挣脱这种束缚。如联合国宪章明文规定,必须尊重各国主权,不得干涉别国内政。但美国却纠集一部分国家,提出了“人权高于主权”的主张,并以“人道主义干预”为名,发动了科索沃战争。又如联合国宪章规定,只有当本国遭到武装进攻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武装自卫。但美国提出了“先发制人的战略”,只要美国不喜欢谁,怀疑谁有攻击美国的企图,美国就可以发动战争,把对方的政权换掉。于是就有了“打伊倒萨”这场战争。
一桩桩、一件件,美国政府的言行,为赖斯反对多极化作了最好的注释,其实质就是为了让美国获得主宰别国命运的“行动自由”。到底是谁把我们这个世界“折磨得痛苦不堪”,相信世界各国人民自有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