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2000年到2003年上半年,黑龙江省交通建设总投资259亿元,建设公路总里程2513公里,不但全部实现了优质工程,通车项目优良率达到了100%,而且没出现一件腐败事件。
“修了一条路,倒下一批人”。为避免这种事情在黑龙江上演,不让百姓深恶痛绝的“豆腐渣”工程出现,黑龙江省交通厅将所有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招投标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为体现透明度,他们成立了公路工程招投标委员会,建立了专家库,在每一个项目评标时,都由业主在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以上单数专家担任评标委员,在全封闭情况下进行评标。在标底的确定上,采用交通部推荐的复合式标底,不但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也有效地利用了市场规律、价格杠杆的作用。由省监察厅和交通厅监察室组成的公路工程招评标监督委员会对招标工作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资格预审评审、开标、标底编制、评标等主要环节。
完善的招投标制,不仅提高了工程质量,节约了工程造价,同时也抑制了“领导工程”和“条子工程”等腐败行为。3年来,先后组织黑北公路监理招标、绥满公路尚志至阿城段等八个项目的招标工作,累计审查资审文件1211份,投标文件565份,中标金额71.9亿元人民币。在招标过程中,没发生一起投标人投诉、举报和上访事件。
黑龙江省交通厅厅长张铁军对记者说:“完善的管理手段,不仅让黑龙江交通人为全省人民奉献了更多高质量的公路,同时也锻造了我们的队伍,几百亿资金的投入,没有一个人因腐败而‘落水’。我们通过引入廉政机制,创新管理制度,让公路建设踏上了‘阳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