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化传统中的“人文”精神,一般来说,是指在有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思考中对人的主体地位、人的存在价值与世俗欲求的肯定与尊重。不过,由于社会背景的差异,中西“人文”精神虽然都显示出“以人为中心”的特征,但却存在着很大的歧异。在儒家典籍中,“人文”一词深寓着道德教化的内涵。《易经》有“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一说,其中“人文”喻指人事条理,而“化”则有教化、风化之含意,显露出人伦至上、道德经世之观念的端倪。而在西方,“人文主义”的意涵则有所不同。它缘起于“人文学科”,而“人文学科”则是源于表示人性、教养的拉丁文humanitas一词。文艺复兴时期,“人文学科”是指那些与神学并立的文学艺术、哲学、修辞学、语言学等学科,它们被认为是有益于提高人的文明素养与优化人的生活质量的学问。由此,“人文主义”虽然也包含着某种伦理教化的韵味,但总体上看,其肯定人的价值与欲求的世俗生活态度则更加凸显。
各自的社会背景从根本上决定了中西人文精神的分野。从表象上看,中西人文精神都主张“以人为中心”。针对中古教会的蒙昧、禁欲说教,西方人文主义者用古典修辞学的风格阐发古希腊、罗马文化中的“人文”因素与基督教神学的“上帝造人”的观念,进而主张人的高贵价值与人的自由、平等和世俗追求。相比之下,中国儒家人文精神对人的地位与价值的肯定并不逊色。历代儒家,无论是心性派还是隆礼(理)派,在阐发其人性思想时,几乎都在重复“天地之性人为贵”的命题,主张“人是万物之灵长”、是“参天地而化育万物”的世界主宰,并都肯定人的“饮食男女之欲”等世俗欲求。不过,从根本上讲,中西人文精神在价值取向与理论鹄的上有着本质的差异。西方人文主义显示的是“个体本位”的底蕴,即一切以个人的意志、欲望和利益作为人观察、思考与评判万事万物的价值尺度,由此而批判中世纪神权与等级依附对人的个性尊严、平等要求和世俗欲望的扼制。与之相反,儒家人文精神虽然也肯定人的高贵尊严与世俗欲求,但其“群体本位”的思想取向却使它漠视个体存在与个性尊严的价值,力图将个人的思想与行为置放于等级依附关系的伦理规范之中,显示出“人伦主义”的理论基调。
在影响社会历史进程方面,中西人文精神的思想效应也大为殊异。儒家人文精神将个人的价值与尊严置放在“群体”利益的框架中予以考量,注重人的伦理主体意志的培植,强调个人对“群体”生存、发展的责任。因此,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儒家的人文精神为华夏民族精神的凝聚与塑造输送了源源不断的思想动力。受其熏陶,无数仁人志士为了振兴社稷国家,挽救民族危亡,不计个人名利,甚至“舍身取义”,“杀身成仁”,留下了诸多珍贵的精神遗产。不过,由于其“群体本位”深蕴着“人的依附关系”的思想底蕴,儒家人文精神必然要将人的欲望与行为纳入到封建等级依附秩序与纲常伦理的轨道之中,由此扼制了人的自主性与独立性的伸展。而在西方,针对教会神权与等级依附制度,人文主义将人的价值追求寄寓在个性的张扬与人欲的宣泄上,提倡个性发展与思想解放,由此酝酿出文艺复兴这一近代早期思想启蒙运动,推动了西方率先告别传统社会而步入现代化的进程。但另一方面,人文主义所彰显的那种“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带有马克思所指的那种近代西方社会所具有的人的“物化”或“异化”的醒目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392页),由此而必然包含着赤裸裸的纵欲主义与拜金主义,这又为西方现代文明的发展注入了非理性的精神因素。
西方人文主义的负面影响,加深了西方现代化进程所不可避免的人的“物化”或“异化”的弊端,由此也引起不少西方哲人的反省。早在文艺复兴后期,莎士比亚的名剧“雅典的泰门”中就有对黄金的诅咒。随着西方现代文明的日益成熟,这样的诅咒逐渐转化为绵延不绝的激烈批判。19世纪英国著名学者T·卡莱尔在《文明的忧思》一书中,就痛惜整个社会陷入“一种使人绝望的信仰”,那就是“利己主义、惟利是图、崇尚享乐与虚荣”。基于对西方现代化弊端的反省,当代西方知识界兴起了以批判人的“物化”或“异化”为主旨的新人文思潮,诸如科学的人文主义、宗教的人文主义、存在主义的人文主义等等,不一而足。这些思潮的理路虽然各异,但都反对将人的精神世俗化与物质化,反对把人变成金钱、机器与欲望的奴隶,呼吁将人的内在道德的“价值理性”从外在功利之“工具理性”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以图重新确立人的真正的内在的主体性。不过,由于缺乏科学的历史观指导,这类思潮不可能寻找到真正清除西方社会弊端的良药。
中国哲人百余年对儒家人文精神的反思,其“时代语境”也每随社会变迁而转换。在上个世纪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与80年代的“文化热”中,中国的知识群体在批判儒家人文精神的纲常伦理时,曾大力呼唤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的“德先生”、“赛先生”,其启蒙意义自不容否定,但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那就是对中西人文精神缺乏全面的历史分析与价值评判。另一方面,受西方“后现代化”思潮的影响,“五四”以后的现代“新儒家”一直致力于在儒学人文精神中发掘现代化的“价值源头”,鼓倡儒学的“复兴”或“重建”,批判西方现代文明的人的“物化”或“异化”弊端,其对中西人文精神的考量则又走向另一个极端。
实际上,无论中西人文精神在时代层次、思想内涵与社会影响上有多大殊异,对它们作价值判断的唯一尺度,从根本上说只能是看其在多大程度上适合现实的需要。今天中国的现代化,既非是近代以来“西方道路”的简单重复,也非是要建立当代西方哲人与“新儒家”所憧憬的那种“后现代化”,而是要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建设上都显示出更高层次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从人本身的素质与力量来讲,就是要充分地形成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的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而从社会形态上看,就是要建立人的物质实践力量与精神实践力量都全面提升的社会。这一人类史无前例的伟大社会系统工程,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系列困难。一方面,中国的现代化至今尚处于“正在进行时”,在许多方面仍然受文化传统的负面的影响。儒学人文精神所寓含的泛道德化的价值取向与专制、等级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无疑有悖于现代市场经济与民主法制的建设,有悖于科学理念的扬播,有悖于个人自主权利与进取精神的培植。就此而论,西方人文主义的思想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其中的正面因素理应值得批判地借鉴。另一方面,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也不时浮现某种程度的人的“物化”或“异化”现象,拜金主义、纵欲主义的抬头使社会道德时常失范。这又使我们在加深对西方人文主义负面因素之认识的同时,也逐渐意识到儒学人文精神的当代意义。总之,我们对中西人文精神的鉴取不能囿于那种“扬中抑西”或“扬西抑中”的理路,而应当在科学分析其思想内涵与历史效应的基础上,以中国现代化的实践为价值标准,将它们作有机的砥砺、互补与整合,进而从中提炼出构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文明所需要的精神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