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打击盗版从何抓起

热点关注
2003-08-13 来源:光明日报 梁若冰 我有话说

我国的《著作权法》已经颁布了10周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亦两年有余,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也已经成立了14年,应该说在打击非法出版物方面,我国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非法出版活动案件6万余件;收缴各种非法出版物9亿余件,其中非法书刊3亿余件。刑事查处过几百人,行政处理的就更多了。仅去年一年,全国查处各类非法出版案件达1.12万件,收缴非法书刊3989万多册,其中盗版书刊2754万多册,取缔非法出版物集散地141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569人,其中刑事处罚1200人。

猫捉老鼠永无穷尽

但是,盗版至今猖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作家坦言,目前盗版盗名图书泛滥,几乎每个有些名气的作家都遭遇过盗版盗名的尴尬和烦恼,但我们似乎束手无策。尽管经常从电视等媒体上看到这样的镜头:用压路机或纸浆机销毁了小山包似的非法出版物,可在我们身边,盗版好像是越打击越多,真像是猫捉老鼠,老鼠的繁殖能力似乎特别强。著名作家陆天明说,现在我已搜集到利用我的名义出版的盗版书9种,有一本甚至叫《情天欲海》,内容淫秽,让我哭笑不得。我在一家小书店看到同时销售两本盗用我的名义的书,扉页上甚至印着我的头像,让我甚为愤怒。有一本《丰乳玉臀》的盗版书署名为:著名作家陈忠实。

哈尔滨市图书收藏者张银学,经常收集张抗抗各种版本的作品,他告诉张抗抗说他收集到的以张抗抗名义出版的各种小说版本,可谓是“五花八门、丰富多彩”,书名和封面甚为俗艳。“绝对能把作家气死!”后来张银学已不忍心寄这种书给张抗抗,他告诉记者,这些书不仅可以在小书摊上买到,而且很多是在非常有名的大超市里购买的。一位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专家提醒打击非法出版物的执法者说,目前有一个新动向,有图书和光盘销售资格的大超市、大商城,甚至是知名度很高的国际连锁超市里,都有盗版图书或光盘出售,因为他们不给消费者开详细发票,所以也没办法进行理赔。

二月河、莫言、池莉等等知名作家几乎无一幸免。作家被盗版盗名,损失的不仅仅是金钱,更是名誉和精神。在精神受到伤害方面,作家往往比其他知识产权所有者和出版社受伤害的程度更重。因此,作家提到盗版盗名书,比别人更加痛苦。很多作家告诉记者,他们开始还有心气,花大量时间精力去捉老鼠,最后往往是A老鼠推说是B老鼠、B老鼠说是C老鼠,结果是罚一点点钱完事,越捉越多,永无穷尽。

屡禁不止原因何在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市场监管处处长曹宏遂总结说,法律不健全,政策不配套,稽查力度不够是关键。他认为从事稽查执法的人员需要增加名额,全国有40多万家印刷厂,应该经常稽查。工商稽查人员全国有几十万,而我们只有几千人。目前国家体制改革,很多地方都想在这一块上裁人,今年年初四川眉山市在册的图书市场稽查人员只有5个。因为人少,有时人们打来热线电话要求派人去稽查,居然就派不出人。

一位小学教师认为,书价太高也是目前盗版有市场的原因。一本《现代汉语辞典》,新华书店的价钱是55元,而盗版的只有10元,而且现在都是电子扫描,内容上也没有错误。一个小学生让他花55元,有的家庭就有困难。出版业是否也能开源节流,降低一些成本?很多大型套书在地铁小书店,一折销售,为何定价时定得那么高?

罚没款基本归地方让出版社没有追查的积极性,也是造成盗版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作家出版社总编室主任杨德华说,作家出版社和地方基本上是罚没款各得一半;而据河北科技出版社副社长多家瑞的介绍,他们出版社追缴的罚没款基本上都得给地方,出版社是赔本赚吆喝,为名誉而战。

许多有识之士指出,目前盗版盗名图书查不胜查的根源是法律不够健全和细致。张抗抗说,著作权法是民法,民法就不可能重判,即使著作权人或出版社费尽千辛万苦赢了、找着了制假人,也只是没收他销售收入的百分之多少,根本起不到惩治作用。所以很多作家呼吁,鉴于我国的国情,著作权法应该变成刑法,以加大打击力度。目前“老鼠”是被人人喊打着,可他们仍然快速繁殖着,甚至逍遥着。这对中国的国际形象是很不好的。

中国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唐欣说:在书刊方面,我们打假工作时间不短了,也没少花力气,为何消费者和著作权人仍然叫苦不迭?该转变思路了。

抓“头”还是抓“尾”

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书记、作家出版社社长张胜友说,盗版问题我们一直强调追缴源头,威胁到国家安全的大案要案的确需要从源头抓起,但是天天遭遇的一般盗版问题,需要从“尾”——即销售环节惩治起,新华书店、集体书店、个体书摊,谁卖盗版就查办谁,把出路堵死了,盗名盗版问题自然会解决。

唐欣根据自己从事打假工作的经验,在今年年初“两会”之前就曾呼吁:要严打坐商,堵住出口!盗版的源头一般的消费者很难找到,那是件非常复杂的工作。由于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很多地方都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有些偏远地区甚至已形成了黑社会网络,逮住一个人,他就是死活不吐口,顶多判一两年,出来以后接着干。有的案子费尽九牛二虎也抓不着盗版的生产者,而且调查取证特别难、特别复杂,成本又特别高,致使许多人望而却步。而抓坐商,对于消费者和著作权人来说是最容易的,商家在明处、在大城市,只要消费者在某商家买了盗版书,又有发票,就有初步的是非定论了。国际上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商家不是最顾及自己的声誉吗?好,你卖盗版我就曝光;你不是最看重经济利益吗?好,逮住就罚得你倾家荡产。现在实施的一些逮住就查封的办法,不如巨额罚款有惩治力度。没有了商家这一出口,盗版者的经济利益也就无法实现了,盗版图书甚至包括盗版电子出版物问题的解决都指日可待了。

当然,这一切都有赖于一个健全的、有利于消费者的法律。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